经典判例
名为投资、实为借贷法律关系的认定当事人之间签订的《投资合作协议》并不具有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投资合作特征,而是约定一方出资后,无论公司经营情况如何,是否亏损,均按标准计算并享有固定投资收益。应认定双方之间法律关系的性质“名为投资、实为借贷”。
套取花呗转借他人,法院如何认定此种行为我国民法典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在日常生产生活中,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但对于无效借贷关系的借款人来说,不仅面临借款逾期未还的风险,还有可能因违法付出额外的代价而得不偿失。
“黑吃黑”迷案:究竟是卖车还是抵押借款本案不论是对于原、被告还是中间人都是一次警醒。法官提醒,公民应当通过正规、合法的途径进行借款,更不应当贪图小利,相信有借钱不还的“好事”。同时,在国家严格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的当下,某些职业放贷人员也不要妄图通过签订“阴阳合同”的方式实现收取高额利息的目的。
错把骗子当真爱,一女子“黄昏恋”差点损失70多万本案较为特殊的是老林在与赵女士同居期间并未与妻子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试想,如果没有涉案的借条,赵女士就要承担起更多的举证责任来证明双方就涉案款项存在借贷关系。所以,法院在此提醒黄昏恋或者夕阳恋的朋友,如果再次陷入爱河,请擦亮您的眼睛,审慎选择另一半,守好您的“钱袋子”。
借款需谨慎,还款要及时!“在借款的时候,无论是出借人还是借款人都要考虑到借款人的实际偿还能力。借款到期后,如果无法及时偿还,借款人应主动联系出借人,积极协商偿还方案,避免因沟通不畅导致引发诉讼、财产被冻结产生不良征信等后果。”在张法官的耐心劝导下,被告表示,自己已经处置了部分资产,愿意当场偿还借款,以后一定注意及时偿还借款,原告也予以理解,愿意放弃利息部分,双方最终成功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场偿还该笔借款,原告也申请解除对被告的财产保全措施。
抵债的古董升值了,能否要求返还债权债务人通过以物抵债协议或物权转让协议解决债权债务纠纷的情形较为普遍。本案的第一个特殊之处是古董偿债时对于古董价值的判断。杨某诉称该香炉系有较高收藏价值和市场价格的钧瓷香炉,但在审理中并无任何证据能够证明其这种主观认知。即便该香炉确为钧瓷,杨某是在交易完成后一年半才得知该香炉可能价值非常高。古玩交易本身的特点是具有一种双方明知的射幸性,双方买定离手。
换据未约定还款期限,还是随时都能要吗本案的借款并未约定还款期限,但是换据的行为应视为权利的主张,即便换据后的借条上仍未约定还款期限,此时该借款已不再处于可随时主张,从主张被拒绝之后再行起算诉讼时效或从未主张而可适用最长诉讼时效20年的状态,而应是从换据之后的一段合理期限开始起算2年或者3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出借外币,法院判决可以人民币归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中第十二条规定,公民之间因借贷外币、台币发生纠纷,出借人要求以同类贷币偿还的,可以准许。借款人确无同类货币的,可参照偿还时当地外汇调剂价折合人民币偿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利息的,可参照偿还时中国银行外币储蓄利率计算。借贷外汇券发生的纠纷,参照以上原则处理。据此,本案原、被告均为我国公民,原告陆某要求被告刘某以人民币偿还债务,并无不当。
一人公司股东的配偶应否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被告自然人系作为被告公司的唯一股东,而其配偶作为不仅在公司任职,且公司与其之间存在账务往来。可见,其实际参与了公司经营管理,其财产与公司财产亦发生明显的混同,该公司系属“典型的夫妻店”,故案涉债务系其夫妻共同债务,应承担共同偿还责任。
当事人于一审中认可借条真实性,又在二审中对借条上的签字笔迹申请鉴定的,法院不予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