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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判例专栏简介

经典判例

  • 某信息咨询公司诉骆某某追偿权纠纷案
    日期:2024-08-19 点击:14次

    某信息咨询公司诉骆某某追偿权纠纷案本案系涉及网络助贷平台巧立担保费、担保咨询费、担保服务费等名目垒高综合贷款成本超过年利率36%、加重金融消费者负担的案件。网络助贷平台联合融资担保公司与银行金融机构合作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增强了金融普惠性,但是也通过合同约定变相提高综合贷款成本,这与国家倡导的减费让利、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金融政策相悖。

  • 欠条签名与身份证不符是否需要还款?
    日期:2024-08-05 点击:11次

    欠条签名与身份证不符是否需要还款?第一种意见认为,该欠条无进货详单和身份证复印件佐证,现有证据存在瑕疵,亦无法认定徐某就是徐小某,故不能支持于某主张。第二种意见认为,该欠条为徐某手写,且在欠条约定的5月有微信往来内容佐证,徐某先在5月6月表示会还款,但10月突然说不还款,应认定构成事实供货关系的证据链形成。徐某应向于某承担还款责任。

  • 借条上加盖公司公章应否共同还款
    日期:2024-08-04 点击:11次

    借条上加盖公司公章应否共同还款本公司从未向原告借款,也未收到原告的借款,虽然原告提供的借条上加盖本公司公章,但印章真实性无法确认。由于王某并非本公司员工,原告主张系本公司借款,应当举证证明盖章行为系经过本公司授权或者王某系代表本公司盖章,否则对本公司不发生法律效力。

  • 当事人约定未来某一不确定事实发生后才履行债务的是附条件还是附期限?
    日期:2024-08-02 点击:11次

    当事人约定未来某一不确定事实发生后才履行债务的是附条件还是附期限?中某公司构成违约已是事实,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属于确须履行的债务,在其不能举证证明在积极推进案涉工程达到交付条件,案涉工程是否能够最终竣工验收并交付已经属于未来不确定事实,合同约定的“于实际交付之日起十五日内”亦成为了不确定的履行期限。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 以物抵债协议的债务人破产情况下,管理人不能解除合同是否不意味着债权人有权请求继续履行
    日期:2024-08-02 点击:14次

    以物抵债协议的债务人破产情况下,管理人不能解除合同是否不意味着债权人有权请求继续履行

  • 非合同当事人在对账函上加盖公章,是否必然承担还款责任?
    日期:2024-08-01 点击:15次

    非合同当事人在对账函上加盖公章,是否必然承担还款责任?刘某同甲公司自愿以口头形式达成案涉承揽合同,刘某亦实际履行了合同义务,甲公司作为合同当事人尚欠刘某装修款295446元,有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的《对账单》予以证明,事实清楚,本院予以确认。刘某在按照甲公司的指示完成项目装修工程后,该项目由甲公司交付乙公司使用,乙公司虽实际使用该项目并在《对账函》空白处加盖印章,但未标明其身份,其并非案涉承揽合同的当事人,结合乙公司“我们只是起到见证作用”的抗辩,故对刘某要求乙公司承担责任的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 法律适用的一般原则是应作有利于债务人的解释
    日期:2024-07-29 点击:14次

    关于兴富公司在案涉借款关系中应为共同借款人还是案涉借款保证人的问题。诚创公司一审起诉兴富公司要求其承担无限连带保证责任或者共同还款责任,主要依据为兴富公司法定代表人郭远振以兴富公司名义签署了与案涉借款有关的《承诺书》《协议书》《确认书》。

  • 可否追加和解协议中的担保人为被执行人
    日期:2024-07-12 点击:13次

    可否追加和解协议中的担保人为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田某杰的异议理由不成立,应裁定驳回田某杰追加担保人孙某友为被执行人的异议申请。其理由是:申请追加当事人应具有法定事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执行过程中,第三人向执行法院书面承诺自愿代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第三人为被执行人,在承诺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将个人微信账号借给朋友使用并向其转款行为如何认定?
    日期:2024-07-09 点击:15次

    构成赠与合同法律关系,孙某不承担还款的义务。陈某先将自己名下微信账号无偿借给孙某使用,此后又无偿向孙某使用的自己名下微信账号转款,应视为陈某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孙某使用,构成赠与合同法律关系。

  • 名义借款人与出借人签订的借款合同还款责任如何承担?
    日期:2024-07-06 点击:22次

    “借名贷款”系指实际用款人借用他人名义签订借款合同办理贷款手续,所贷款项由实际用款人使用的行为,司法实践中对此存在认定分歧。检察机关在办理该类案件中,应综合合同签订、履行等事实,准确认定责任承担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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