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债权债务纠纷律师说说法、谈谈案、评评理。
以房抵债受让人优先受偿权问题辨析承包人若享有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需为具有相关工程建设资质的法人,不符合消费者购房人超级优先权中主体为个人的构成要件,不享有超级优先权。需要考虑的是,在建设工程存在多个承包人及多个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竞合的情况下,若某一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以房抵工程款协议,以不动产抵顶欠付的工程价款,此种类型的以房抵工程款债权能否优先于其他工程价款而受偿呢?对此,需要结合以房抵工程款协议的性质进行分析。
哈尔滨某小贷公司诉王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本案为小贷公司跨省开展经营活动,并为其他主体违规提供通道服务的案例。法院在查明哈尔滨某小贷公司发放贷款的目的是为了履行与青岛某公司之间《债权转让协议》,为青岛某公司发放贷款提供通道服务的基础上,认定青岛某公司无对外发放贷款的资格,其通过债权受让的形式借用哈尔滨某小贷公司资质实现发放贷款的目的,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
担保公司的分支机构代表担保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是否需要公司决议?
债务人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怎么办?人民法院不得依据执行和解协议作出以物抵债裁定,孟祥解释,这是由于执行和解协议本身并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人民法院出具以物抵债裁定,无异于强制执行和解协议。同时,以物抵债裁定直接导致的物权变动容易损害被执行人的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暴力催收乱象频发背后,是网贷平台违规、过度收集用户信息,特别是借款人的通讯录信息;建议监管机构严格落实现行相关规定中关于网络借贷类App需要获取的必要个人信息范围,禁止网贷平台违规、过度收集借款人信息,同时继续完善针对暴力催收的法律规范体系,加大惩罚力度,对暴力催收行为及贷款黑中介要做到应查尽查、及时打击。
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事实认定的指导意见合集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本案中,案涉借条出具至起诉之日已近30年,原告未提供主张权利的证据,也未提供申请延长诉讼时效的证据,故已超20年的最长诉讼时效,被告提出时效抗辩,于法有据,应依法支持,故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债权人撤销权的法律效果及其在程序上的实现,债权人提起的撤销之诉的内容应包含相对人返还标的物或价值补偿给债务人,以及要求债务人将标的物或价值补偿用于清偿债务的内容。在撤销之诉主文上,可以表达为相对人返还标的物或价值补偿给债务人,并要求债务人将标的物或价值补偿用于清偿债务。撤销之诉的判决原则上没有扩张效力。
关于自然人经常居住地的认定标准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在起诉与受理阶段认定经常居住地时,当事人提供的物业、村(居)委会、单位出具的证明,生产生活产生的消费、缴费记录等可以作为人民法院认定经常居住地的证据。上述证据能够反映当事人在起诉时已连续在某地居住一年以上,且非因住院就医的,可以认定该地为其经常居住地。
本人应当对自己从事的市场交易行为的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有清楚的认知,因此在金融机构根据本人名下贷款实际逾期情况报送征信的前提下,本人不能以自己并非实际贷款受益主体为由向贷款机构主张征信记录错误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