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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案说法专栏简介

北京债权债务纠纷律师说说法、谈谈案、评评理。

  • 名义借款人和实际借款人不一致时,如何处理?
    日期:2023-11-05 点击:13次

    名义借款人和实际借款人不一致时,如何处理因案涉借款协议无效,协议中关于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借款利息以及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三倍计算逾期利息的约定均无效。朗园公司关于借款利息及逾期利息的请求,缺乏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原判决未支持朗园公司关于利息的主张正确,本院予以维持。朗园公司如认为其存在损失,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另寻法律途径解决。

  • “见证人” 还是“保证人”?
    日期:2023-10-27 点击:34次

    随着社会公众法治意识的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借款必须出具借条,与此同时,出借人为降低风险,还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人。实践中,出借人、借款人的共同朋友作为“见证人”担当此角色的情况最为普遍,为促成借贷关系成立,“见证人”往往出于帮忙心态在借条上一并签字,但对其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却并不十分清楚。我们一起来看下面这则案例。

  • 关于审理以物抵债纠纷的31条指导意见
    日期:2023-10-25 点击:98次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以物抵债纠纷的31条指导意见当事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实为以房款抵偿其他债务,一方当事人以不存在真实的房屋买卖合同关系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因债务人未履行以房抵债协议,债权人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的,应予支持。因债务人的原因以房抵债协议不能履行,债权人请求解除以房抵债协议,按照原约定清偿债务的,应予支持。

  • 一般保证人承诺于××××年××月××日前还清全部借款本息”,此行为的性质如何认定?
    日期:2023-10-06 点击:16次

    一般保证人承诺于××××年××月××日前还清全部借款本息”,此行为的性质如何认定?在民间借贷纠纷中,若保证人对于债务人的借款承担一般保证责任,基于其先诉抗辩权,出借人不能越过借款人直接起诉保证人,要求其承担保证责任。

  • 借款本金的认定原则
    日期:2023-09-26 点击:55次

    民间借贷合同与借据、借条、收条等债权凭证记载的本金可能不是实际支付的本金。需要查明当事人的现金来源即有无取款凭证、了解出借人的职业以证明其资金能力,查明借款过程,包括时间、地点、有无第三人在场等情况,借贷双方关系的亲密程度等情况,查明借款事实是否具有合理性。

  • 公司分支机构未经公司授权加入债务属无效行为,应承担与过错相适应的法律责任
    日期:2023-09-23 点击:24次

    公司分支机构未经公司授权加入债务属无效行为,应承担与过错相适应的法律责任担保公司的分支机构未经担保公司授权对外提供担保,担保公司或者其分支机构主张不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相对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分支机构对外提供担保未经担保公司授权的除外。公司的分支机构对外提供担保,相对人非善意,请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参照本解释第十七条的有关规定处理。

  • 地方债和城投债的区别是什么?
    日期:2023-09-21 点击:65次

    地方债和城投债的区别是什么?地方债和城投债是两种不同的地方政府债务工具,它们在发行主体、发行平台、发行规模、发行期限和发行利率等方面有着明显的差异。本文将从这几个方面对地方债和城投债的区别进行详细的分析和比较。

  • 金融机构职务行为的认定及侵权责任承担
    日期:2023-09-19 点击:34次

    金融机构职务行为的认定及侵权责任承担关于推介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广发银行的工作人员明知其推销的产品并非其代销的理财产品,且大观言基金公司经营范围亦明确表明该公司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在此情形下,广发银行的工作人员仍向包括焦某在内的客户推介和销售,故若焦某存在经济损失,则该经济损失与广发银行工作人员的推销行为存在因果关系。因此,广发银行工作人员的推介行为构成侵权。

  • 关于银行账户出借人民事责任的认定
    日期:2023-09-17 点击:20次

    关于银行账户出借人民事责任的认定对于银行账户出借人民事责任的认定,应当审查出借人与借用人的关系、债权损失的后果与出借银行账户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出借人对债权人损失后果的过错程度、出借银行账户的原因和目的、出借人的获利情况及出借次数、出借时间等因素,区分不同情形确定出借人承担不同的民事责任。

  • 什么是职业放贷人?
    日期:2023-09-11 点击:68次

    什么是职业放贷人?通常出借人只要收取利息或资金占用费等即可认定为营利,并不以收取高利息作为营利认定的条件。借款合同格式化的;出借人公开宣传出借意愿的;存在砍头息,实际支付利息大于约定支付利息等等,存在以上因素的,即使涉案数额和次数未达到相关标准,也有可能被认定为职业放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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