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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判例专栏简介

经典判例

  • 名为“民间借贷”实为“套路贷”犯罪的认定与处理
    日期:2023-01-02 点击:253次

    名为“民间借贷”实为“套路贷”犯罪的认定与处理以“民间借贷”为幌子实施的“套路贷”犯罪案件呈高发态势。此类犯罪往往与黑恶势力交织,以虚假套贷、暴力催收为主要表现特征,衍生小一系列诈骗、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犯罪行为,严重侵害群众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扰乱正常的金融秩序、社会秩序,影响司法公信力,社会危害性不容忽视。

  • 受托网上刷单借款 被宣无效自担损失
    日期:2022-12-28 点击:115次

    受托网上刷单借款 被宣无效自担损失吕某向陈某提供刷单业务,双方由此产生的钱款往来,并非双方之间合意借款,故对吕某主张陈某向其偿还借款的理由,法院不予支持。双方之间虽有约定刷单并给付相应佣金,该行为系属虚假行为,刷单亦非真实交易,损害社会经济秩序,因此对于双方之间的刷单业务,应予认定无效。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综上,法院判决陈某向吕某仅返还本金50000元。

  • 结算欠条未约定履行时间,诉讼时效自权利人主张后起算
    日期:2022-12-28 点击:142次

    结算欠条未约定履行时间,诉讼时效自权利人主张后起算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人起计算。对于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该案中,根据原、被告之间“待后结算”即赊销的交易习惯,可以推断原告在交货时未要求被告立即付款。

  • 加盖公章本身是否意味着已经取得了公司的有效授权
    日期:2022-12-27 点击:136次

    加盖公章本身是否意味着已经取得了公司的有效授权虽然乙以法定代表人甲的名义代表A公司订立合同,但其毕竟不是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故其以A公司名义订立合同的行为不属于代表行为,而系代理行为。尽管乙持有并加盖A公司公章这一行为本身可能会给交易相对人丙以很强的其具有代理权的信赖,但其是否享有代理权是一个客观事实问题而非主观信赖问题,故,如果其确实享有代理权,则是否加盖公章及加盖的是否为真章,均不影响公司承担责任;反之,如其不享有代理权,也不会因为加盖公章这一事实就使无权代理转化为有权代理。

  • 名为投资、实为借贷法律关系的认定
    日期:2022-12-27 点击:140次

    名为投资、实为借贷法律关系的认定当事人之间签订的《投资合作协议》并不具有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投资合作特征,而是约定一方出资后,无论公司经营情况如何,是否亏损,均按标准计算并享有固定投资收益。应认定双方之间法律关系的性质“名为投资、实为借贷”。

  • 套取花呗转借他人,法院如何认定此种行为
    日期:2022-12-27 点击:149次

    套取花呗转借他人,法院如何认定此种行为我国民法典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在日常生产生活中,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但对于无效借贷关系的借款人来说,不仅面临借款逾期未还的风险,还有可能因违法付出额外的代价而得不偿失。

  • “黑吃黑”迷案:究竟是卖车还是抵押借款
    日期:2022-12-27 点击:149次

    “黑吃黑”迷案:究竟是卖车还是抵押借款本案不论是对于原、被告还是中间人都是一次警醒。法官提醒,公民应当通过正规、合法的途径进行借款,更不应当贪图小利,相信有借钱不还的“好事”。同时,在国家严格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的当下,某些职业放贷人员也不要妄图通过签订“阴阳合同”的方式实现收取高额利息的目的。

  • 错把骗子当真爱,一女子“黄昏恋”差点损失70多万
    日期:2022-12-26 点击:108次

    错把骗子当真爱,一女子“黄昏恋”差点损失70多万本案较为特殊的是老林在与赵女士同居期间并未与妻子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试想,如果没有涉案的借条,赵女士就要承担起更多的举证责任来证明双方就涉案款项存在借贷关系。所以,法院在此提醒黄昏恋或者夕阳恋的朋友,如果再次陷入爱河,请擦亮您的眼睛,审慎选择另一半,守好您的“钱袋子”。

  • 借款需谨慎,还款要及时!
    日期:2022-12-24 点击:134次

    借款需谨慎,还款要及时!“在借款的时候,无论是出借人还是借款人都要考虑到借款人的实际偿还能力。借款到期后,如果无法及时偿还,借款人应主动联系出借人,积极协商偿还方案,避免因沟通不畅导致引发诉讼、财产被冻结产生不良征信等后果。”在张法官的耐心劝导下,被告表示,自己已经处置了部分资产,愿意当场偿还借款,以后一定注意及时偿还借款,原告也予以理解,愿意放弃利息部分,双方最终成功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场偿还该笔借款,原告也申请解除对被告的财产保全措施。

  • 抵债的古董升值了,能否要求返还
    日期:2022-12-16 点击:132次

    抵债的古董升值了,能否要求返还债权债务人通过以物抵债协议或物权转让协议解决债权债务纠纷的情形较为普遍。本案的第一个特殊之处是古董偿债时对于古董价值的判断。杨某诉称该香炉系有较高收藏价值和市场价格的钧瓷香炉,但在审理中并无任何证据能够证明其这种主观认知。即便该香炉确为钧瓷,杨某是在交易完成后一年半才得知该香炉可能价值非常高。古玩交易本身的特点是具有一种双方明知的射幸性,双方买定离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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