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
民间借贷案件运用测谎的前提条件是什么?双方当事人对款项性质产生不同看法,借助其他证据无法证明借款性质的事实,测谎也可以作为对款项性质认定的一种举证方式。当然,如果双方当事人都不愿意测谎,如前所述,人民法院应当坚持当事人自愿原则,不得强迫测谎。对于当事人主张借条上的签字非其本人签署时,在无其他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可以通过笔迹鉴定的方法加以确定,而不宜进行测谎。
借款协议、借条、欠条和收条的相互关系及运用如回把握?债权人同时持有借款协议和收条借款协议是证明双方当事人借贷合意的凭证,收条是款项给付的履行凭证。在有借款协议的前提下,收条能起到三个证明作用:一是双方的法律关系是借贷关系;二是双方的借款事实已经发生;一是债权人的合同义务已履行完毕。此时,收条就是债权人的债权凭证。
民间借贷案件中欠条与借条有何实质性区别在民间借贷纠纷中,一些借款人出具的是“欠条",有的借款人则出具的是“借条"。出借人往往对此不太注意,实务中更重视的是“欠条"或“借条"的内容。对于“欠条"和“借条"是否有实质性区别,实务中有两种不同看法。
紧随在借款人名字之后在借条上签名的,其身份如何确定?民间借贷案件审理中,应结合具体情形,探究在民间借贷合同或借条上签字的人的真实意思。首先,就借据上签名的意义而言,签名人显然处于最有利的地位,其控制风险的行为成本也最低,故应由其承担证明签名意义的举证责任,在事实真伪不明时,由签名人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即推定其为借款人。
借条上所载出借人姓名与借条持有人姓名不一致的,如何认定出借人?借条上所载出借人姓名与借条持有人姓名不一致的,在司法实践中经常发生。借条持有人应当先对姓名系误写作出合理解释,除非借款人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借条的持有人并非债权人或债权受让人,应推定借条持有人即为债权人。
债权凭证上没有记载出借人的,如何确定当事人?借条不仅是债权债务合同之证明,即确认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及双方的权利义务,更多的是作为出借人的权利凭证而存在。作为民间借贷中最常见的债权凭证,借条原件通常应该由出借人亲自持有,且出借人可能由于知识水平、交易习惯等种种原因,确实存在遗漏记载或记载不明的情形,故司法实务中一般推定借据原件的持有人为债权人,具有原告主体资格。
民间借贷适用多长诉讼时效规定?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民间借贷,只要对方当事人明确拒绝还款的,也应当毫不犹豫地提起诉讼。因为从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之日起,也是适用3年的诉讼时效期间规定。而且您也无法清楚知道对方是否保留了他已经向您表示拒绝还款的证据,比如录音等。
民间借贷如何起诉?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法院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民间借贷如何“合法”还钱?借款人还款时一定要“还给”借款合同或者欠条等凭证上载明的出借人(这点对出借人具有同样的意义,即出借人必须把借款提供给借款合同或者欠条等凭证上载明的借款人),除非出借人出具授权书委托借款人将该还款交给其他人或者转入其他人的账户。
民间借贷如何采取担保方式保证您的还款权?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在没有特别指明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下,视为连带责任保证。对于保证人,一定要查明其资产情况,以便确定其将来是否有保证偿还能力;必要时,您还可以要求保证人提供其财产信息并予以核实,这样有助于一旦发生纠纷马上要求法院冻结保证人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