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律师事务所 旗下 飞跃 网站 
飞跃-北京债务纠纷律师网
 
民间借贷纠纷专栏简介

民间借贷纠纷

  • 素不相识也未谋面,能否构成民间借贷?
    日期:2025-03-23 点击:7次

    素不相识也未谋面,能否构成民间借贷?借贷合意的达成是认定民间借贷关系的基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意思表示可以采用书面、口头等明式方式,也可采用默示、特定沉默等其他形式,意思表达后,表意人愿意因其表示而受法律约束。

  • 应依当事人意思表示认定债务加入抑或保证——王某诉某物权融资公司、刁某、张某、某物业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
    日期:2025-03-22 点击:4次

    应依当事人意思表示认定债务加入抑或保证——王某诉某物权融资公司、刁某、张某、某物业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

  • 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责任承担及损失认定应结合双方过错程度判断
    日期:2025-03-18 点击:6次

    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责任承担及损失认定应结合双方过错程度判断

  • 退伙时合伙人之间出具借条,能否认定为民间借贷?
    日期:2024-12-16 点击:97次

    退伙时合伙人之间出具借条,能否认定为民间借贷?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出借人依据借条、转账明细等主张借贷关系,借款人抗辩双方系合伙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原告以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为依据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依据基础法律关系提出抗辩或者反诉,并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纠纷非民间借贷行为引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当事人通过调解、和解或者清算达成的债权债务协议,不适用前款规定。”

  • 借条金额与实际借款金额不一致,法院如何认定?
    日期:2024-12-15 点击:28次

    借条金额与实际借款金额不一致,法院如何认定?原告李某虽提供《借条》证明其与被告之间存在借贷合意,但其只提供其中15万元的借款交付凭证,对于其主张的给付被告杨某另外15万元现金的事实不能作出合理解释,且与杨某提供的通话录音存在明显矛盾,故李某对于该笔15万元现金交付的事实不能达到民事诉讼高度盖然性的标准。现杨某未归还借款,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杨某偿还原告李某借款15万元。

  • 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不能就出资为借贷提供充分证据的,一般应认定为赠与
    日期:2024-08-23 点击:45次

    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不能就出资为借贷提供充分证据的,一般应认定为赠与

  • 银行转账注明“借款”用途,可否据此主张形成借贷关系
    日期:2024-08-02 点击:86次

    银行转账注明“借款”用途,可否据此主张形成借贷关系转款凭据上“用途”一栏注明的“借款”仅为转款人的单方意思表示,不能据此就认定形成转款人与收款人之间的双方合意。在实务中,注明“借款”也并不意味着借款主体是收款人,还可能是替第三方的转款。故转款人仅依据转款凭证上转款用途注明为“借款”主张其与收款人形成借款合同的依据不足。

  • 借款人未按约定支付利息出借人可否要求提前还款?
    日期:2024-07-16 点击:50次

    借款人未按约定支付利息出借人可否要求提前还款?第一种意见认为,对余某的主张不应支持。余某与廖某在借条中约定还款时间,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应依约履行。现廖某的还款期限尚未到来,故不应支持余某要求廖某提前还款的请求。第二种意见认为,对余某的主张应予支持。廖某未按照约定如期支付利息的行为,致使余某收取利息的目的不能实现,故余某有权解除借款合同,要求廖某提前还款。

  • 借款人仅凭一张借条,不能证明借款已交付的事实,又未举证借款来源的,不足以认定借款事实的存在
    日期:2024-07-07 点击:66次

    借款人仅凭一张借条,不能证明借款已交付的事实,又未举证借款来源的,不足以认定借款事实的存在

  • 被告称借款已还清,原告不予认可,举证责任应如何分配?
    日期:2024-07-03 点击:61次

    被告称借款已还清,原告不予认可,举证责任应如何分配?被告称借款已还清,原告不予认可,举证责任应如何分配?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

 

推荐律师

 
 
 
 

部分荣誉展示

更多>>
 
13691255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