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
退伙时与其他合伙人就合伙的份额转让产生的欠款争议属于民间借贷纠纷还是合伙纠纷?从合伙人人伙,到其退伙,再到财产份额转化为款项的过程中,退伙人因其退伙行为,不再对退伙之后合伙组织的行为承担责任,但不能免除对其人伙之后退伙之前合伙组织的对外民事行为负有责任,这就是合伙关系变更所产生的对外的法律后果。
司法实践中如回认定名为投资、实为借贷的情形?对投资项目的实际经营管理权或参与经营管理权的判别是解决真假投资与借贷的关键。司法实践中,要正确理解投资与借贷的含义,科学甄别真假投资与借贷,依法维护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和企业的发展。
名为民间借贷实为投资的情形,应当何处理?对于交付资金行为性质的认定,应当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为基础作出评判。当事人对自己的行为最清楚,也最能说明交付资金的目的、用途,因此,应当以双方的约定内容作为判断是投资还是民间借贷的依据。
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如何认定?赔偿损失是缔约过失责任的要求。无效民间借贷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将给当事人带来损失,这里的损失,一般指贷款人受法律保护的合法利息损失,如果有其他损失,还应当承担赔偿其他损失的责任。
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应采用何种形式?合同形式是当事人合意的外在表现方式,是合同内容的载体。根据《合同法》第197条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为不要式合同。因此,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当事人既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民间借贷合同应当包括哪些组成要素才能成立?同样,借款用途不是民间借贷合同成立的必备条款;违约责任的欠缺,可以通过其他途径或者认定一方免除了另一方的违约责任来解决,但都不会影响民间借贷合同的成立。
民间借贷案件中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对待测谎结论?当待证事实通过测谎结论得以证明之后,可以作为与待证事实存在间接联系的补强证据,帮助法官形成心证。测谎结论虽然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唯一证据,但在与其他证据相结合并形成一个比较一致的证明体系,作为整个案件的证据链条上的一个环节的情况下,它是可以发挥积极作用的。
民间借贷案件测谎应当坚持哪些原则?实务中也有人认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均同意测谎时,人民法院才能启动测谎程序,对此笔者不敢苟同。审判实践中双方都同意测谎的情形比较少见,而且测谎作为一种证据使用,并不一定完全需要双方当事人均同意才可进行。
民间借贷案件启动测谎程序后,应当注意哪些问题?与民间借贷案件有利害关系并有可能接受测谎结论约束的当事人有权知道该结论形成的依据和理由。测谎结论作出后,法院应在开庭前将测谎结论送达双方当事人,并组织双方当事人对测谎结论进行开庭质证。如果当事人申请通知鉴定人出庭质证,法院应通知鉴定人出庭接受当事人质询。对于当事人补充鉴定、重新鉴定的请求
民间借贷案件启动测谎程序的主体如何确定?如果一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明确表示同意测谎,但之后又拒不参加测谎的,人民法院不能强迫其参加测谎。一般而言,未说谎者不会出尔反尔无故拒绝接受测试。即便如此,也不得对其强制进行测试,但此时当事人出尔反尔的不诚信言行形成的品格可以作为法官在自由心证时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