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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专栏简介

民间借贷纠纷

  • 借条常见的12种陷阱
    日期:2021-06-25 点击:123次

    借条常见的12种陷阱打借条时应仔细检查对方提供的笔,尽量使用自己携带的普通笔书写,以防范类似风险的发生。

  • 民间借贷司法解释修订后利息的计算方法
    日期:2021-01-03 点击:124次

    民间借贷司法解释修订后利息的计算方法2020年8月20日之后新受理的一审民间借贷案件,借贷合同成立于2020年8月20日之前,当事人请求适用当时的司法解释计算自合同成立到2020年8月19日的利息部分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对于自2020年8月20日到借款返还之日的利息部分,适用起诉时本规定的利率保护标准计算(新修订)

  • 债权凭证上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应认定为本金
    日期:2020-04-23 点击:461次

    在民间借贷关系中,借据、收据、借条等债权凭证作为证据,对于认定本金数额的初步证据效力。自然人之间民间借贷具有实践性特征,出借人行使债权请求权要求借款人偿还借款本息的,应当对支持其诉讼请求的实体法规范构成要件承担举证证明责任,即对三个方面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一是形成借贷合意;二是借贷内容;三是是否将款项交付给借款人。

  • 民间借贷中本金数额如何认定
    日期:2020-04-23 点击:514次

    将借款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做法既表现在金融机构借款合同中,也表现在以非金融机构法人、其他组织与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中。借款合同中,贷款人在向借款人提供贷款时,按照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事先在提供的贷款本金中加以扣除,这种做法一般称为贴水贷款。在民间借贷中,预先扣除利息俗称“抽头",也有人将其称为扣除头息,也是出借人在向借款人支付本金时从中扣除利息的行为。

  • 债权凭证在民间借贷案件中的证明效力
    日期:2020-04-11 点击:484次

    债权凭证在民间借贷案件中的证明效力,双方当事人之间无论是否签订了书面借款合同,都可能对借款的实际交付未保留完整证据,特别是借款通过现金交付的情况下,出借人往往只能提供借款合同或者借据、收条、欠条等证据,证明款项已经交付。此时,则还应当具体区分债权凭证的种类和内容作出判断。

  • 具体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并不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而当然无效
    日期:2020-04-05 点击:404次

    具体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并不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而当然无效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而言,涉及行为人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存款或者非法集资。行为人向不特定对象吸收存款或者非法集资往往表现为与不特定对象之间的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当这些民间借贷达到一定规模并扰乱金融秩序时,刑法才对行为人所涉及的民间借贷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罪与非罪的评价,但其中某一具体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并不因此当然无效。

  • 民间借贷债务加入中,第三人未按约定履行其义务的,是否应该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日期:2020-02-25 点击:346次

    民间借贷债务加入中,第三人未按约定履行其义务的,是否应该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 借款人涉嫌诈骗类犯罪,借贷合同是否必然无效
    日期:2018-05-14 点击:371次

    借款人涉嫌诈骗类犯罪,借贷合同是否必然无效,对于涉嫌诈骗犯罪的民间借贷,借贷合同的效力并不当然受犯罪与否的影响。存在犯罪行为,民事合同仍有可能有效;不存在犯罪行为,民事合同也有可能因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而无效。

  • 行为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出借人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日期:2018-05-07 点击:548次

    行为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出借人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故不存在为掩盖非法目的而以合法形式订立合同。另外,犯罪人通过欺诈手段与债权人订立民间借贷合同,损害的是债权人的利益而非国家利益,符合《合同法》第54条规定的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民法上的欺诈与刑法上的犯罪常常发生规范竞合,若债权人未向法院要求变更或撤销,该合同仍然为有效合同笔者倾向于第二种观点。

  • 通过网络发生借贷关系如何举证?
    日期:2018-04-16 点击:366次

    通过网络发生借贷关系如何举证?信息技术高度发达,电子商务、移动支付被广乏推广,很多人都通过微信、QQ、支付宝等发生借贷关系,一旦发生纠纷,我们该如何举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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