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
借款人涉嫌诈骗类犯罪,借贷合同是否必然无效,对于涉嫌诈骗犯罪的民间借贷,借贷合同的效力并不当然受犯罪与否的影响。存在犯罪行为,民事合同仍有可能有效;不存在犯罪行为,民事合同也有可能因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而无效。
行为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出借人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故不存在为掩盖非法目的而以合法形式订立合同。另外,犯罪人通过欺诈手段与债权人订立民间借贷合同,损害的是债权人的利益而非国家利益,符合《合同法》第54条规定的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民法上的欺诈与刑法上的犯罪常常发生规范竞合,若债权人未向法院要求变更或撤销,该合同仍然为有效合同笔者倾向于第二种观点。
通过网络发生借贷关系如何举证?信息技术高度发达,电子商务、移动支付被广乏推广,很多人都通过微信、QQ、支付宝等发生借贷关系,一旦发生纠纷,我们该如何举证呢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出具借条,另一方将共同财产出借给夫妻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其他个人事务,离婚时给付一方要求依据借条由对方返还,是否属于民间借贷纠纷?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购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名下,离婚时应将该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还是将出资作为借款处理?
父出资为子女购买房屋,如何判断父母是借贷行为还是贈与行为?父母为子女出资购买房屋是一种借贷行为。在当今房价高涨,离婚率激增的社会背景下,大部分父母对为子女婚后购房出资行为持比较现实的态度,一般不愿在子女离婚时,让另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为由,分割其出资部分。故应将该出资行为视作借贷关系。这样既符合现实生活,也有利于诉争的解决。
只有转账凭证能否判定为民间借贷原告只提供的转账凭证,只能证明实际给付了款项的事实,但不能证明给付款项的性质,也即无法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在被告否认双方存在借贷关系的情况下,原告并未完成其对双方存在借贷法律关系的举证,应进一步提供证据证明,否则将承受举证不能之不利后果。
因婚姻居间约定报酬产生的欠款能否视为自然之债?,之所以认定婚姻关系不适用居间合同,主要在于伦理考虑。但也要看到,随着社会观念的逐步发展,包括一些网上婚介公司登堂人室,人们对于婚介有偿性的认识越来越被认可,由此引起的双方约定的报酬请求权再认定无效,恐怕与时代发展相悖。
因赌博发生的债务是否属于民间借贷,应当如何处理?因赌博产生的债务在司法实践中非常常见。赌博人屡赌屡输,在不能支付赌资的情况下,常以借条等形式向他人借款,后因不能还款,出借人以民间借贷为由将赌博人起诉到人民法院。对于因赌博产生的债务是否属于民间借贷,司法实践中争议非常大,主要有三种观点。
对赌协议与民间借贷的关系如何界定?“对赌协议”并非是射幸合同六其原理类似于买卖合同中单价确定而数量不确定时多退少补的机制,是一种特殊的股权买卖交易模式。之所以认定“对赌协议”有效,大致有以下几个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