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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领域专栏简介

北京债务纠纷律师专业领域

  • 新型网络理购风险提示的标准如何确定?
    日期:2018-03-18 点击:334次

    新型网络理购风险提示的标准如何确定?新型网络理财风险提示的义务主体应包括网络商业平台和基金公司;风险提示应在显著位置,如置顶或浮标等方式;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应包含独立的风险揭示书和客户须知;重要文件应设置为自动展开、强制阅读类型,不得默认勾选“已阅知相关文件”等。

  • 不具备金融理财资质的机构与他人签订的理财协议或者网络借贷协议的效力如何认定?
    日期:2018-03-18 点击:311次

    不具备金融理财资质的机构与他人签订的理财协议或者网络借贷协议的效力如何认定?市场准人条件是政府部门对于从事互联网金融理财的第= 方支付平台、基金公司等设置的门槛,未达到规定的标准的,只是承担行政上的责任,不影响其与投资者签订的金融理财或民间借贷协议的效力。

  • 互联网金融理财中,因不可归责于用户自身原因造成资金被盗等损失的,其损失的承担主体如何确定?
    日期:2018-03-18 点击:309次

    互联网金融理财中,因不可归责于用户自身原因造成资金被盗等损失的,其损失的承担主体如何确定?应当根据互联网金融理财机构的过错确定其是否承担责任,互联网金融机构对于用户账上的资金被盗没有过错的,则无须承担责任。

  • 民间借贷案件中,对于存疑证据的效力如何认定?
    日期:2018-03-17 点击:937次

    民间借贷案件中,对于存疑证据的效力如何认定?按照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出借人应当对双方之间存在借贷的合意、借款事实的发生承担举证责任。如果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存疑,尚无法达到举证责任要求的,应当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 因婚姻居间约定报酬产生的欠款能否视为自然之债?
    日期:2018-03-17 点击:1857次

    因婚姻居间约定报酬产生的欠款能否视为自然之债?,之所以认定婚姻关系不适用居间合同,主要在于伦理考虑。但也要看到,随着社会观念的逐步发展,包括一些网上婚介公司登堂人室,人们对于婚介有偿性的认识越来越被认可,由此引起的双方约定的报酬请求权再认定无效,恐怕与时代发展相悖。

  • 非婚同居形成的民间借贷是自然之债还是贈与?
    日期:2018-03-17 点击:359次

    对于非婚姻同居之人之间基于财产性给付的允诺而出具的借条或者欠条,应当视为自然之债。未履行的,另一方请求支付的,或者已经支付的又反悔要求返还的,人民法院都不予支持。

  • 因赌博发生的债务是否属于民间借贷,应当如何处理?
    日期:2018-03-17 点击:1099次

    因赌博发生的债务是否属于民间借贷,应当如何处理?因赌博产生的债务在司法实践中非常常见。赌博人屡赌屡输,在不能支付赌资的情况下,常以借条等形式向他人借款,后因不能还款,出借人以民间借贷为由将赌博人起诉到人民法院。对于因赌博产生的债务是否属于民间借贷,司法实践中争议非常大,主要有三种观点。

  • 民间借贷合同与担保合同均无效的情况下,要求保证人承担过错赔偿责任的诉讼时效如何起算?
    日期:2018-03-17 点击:575次

    民间借贷合同与担保合同均无效的情况下,要求保证人承担过错赔偿责任的诉讼时效如何起算?民间借贷案件中,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导致担保合同无效,且担保人有过错的,在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数额和期限清偿贷款的情况下,出借人对保证人承担的过错赔偿责任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如何认定,是审判实践中争议较大的一个问题,对此存在两种观点。

  • 民间借贷纠纷中如何确定保证期间的起算点?
    日期:2018-03-17 点击:524次

    民间借贷纠纷中如何确定保证期间的起算点?保证期间是由保证合同的当事人约定或者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债权人应当积极行使权利的期间,也是保证人有可能承担责任的期间。《担保法解释》第31条规定:“保证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中止、延长的法律后果。”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保证期间属于除斥期间。

  • 民间借贷中主债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保证人在出借人发出的催收逾期借贷通知书中的保证人一栏内签字或者盖章
    日期:2018-03-17 点击:400次

    民间借贷中主债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保证人在出借人发出的催收逾期借贷通知书中的保证人一栏内签字或者盖章,能否以此认定保证人放弃了诉讼时效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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