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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期满后在借条上仅签名确认金额行为的认定借款到期后在借条上仅签名确认金额的行为,不能视为将借款还款期限变更为无限期。
同居关系及同居期间共同债务如何认定对于同居期间一方的借款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应具体看债务产生的原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1条规定:“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因此,只要在同居期间为了同居双方的共同利益,为了同居生活的需要并用于同居生活、生产经营,不管是以双方名义还是以一方名义与他人建立的债务关系,均应视为同居期间的共同债务。另外,因抚养共同的子女所形成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因抚养各自的子女及赡养形成的债务为义务人的个人债务。
夫妻之间打借条,离婚后需要还钱吗唐某、张某虽原系夫妻关系,且借贷的形成时间也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财产是共同的,但不排除夫妻一方享有独立的财产权,夫妻之间的借贷不违反法律相关规定,应予保护。(一)关于三万元借款的问题。唐某称该笔借款是其向案外人王某借款,由其出具借据后交由张某去取款,后没有取款而落入张某手中,但未提供相应证据证实,对此,原审法院不予认定;(二)关于张某要求从起诉之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支付利息问题。
承包人能否就垫资款主张利息约定了利息的,可以就垫资款主张利息。对垫资未约定利息不得主张利息。注: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不得高于垫资时的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否则超出部分不予支持。
当事人对于欠付工程款利息没有约定的,承包人能否主张利息
拖欠工程款利息起算时间如何确定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意思表示无关的大额债务不宜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举债,即使不存在《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但书”规定的除外情形,也不再一概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若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意思表示无关的大额债务,则应根据合同相对性认定为个人债务。
双方通过私下签订和解协议,改变了原生效法律文书的履行标的、期限,只要不存在欺诈、胁迫等使该协议存在无效、可撤销的情形外,应该予以肯定,并且该协议确实已履行完毕,虽然存在拖延付款时间的情形,但不影响整体协议履行完的认定。施某可以申请恢复执行,但法院应审查后裁定终结原生效文书的执行。
夫妻之间出具借条可否成立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夫妻关系是一种身份关系,与之伴生的夫妻财产关系对于处理夫妻之间是否成立民间借贷关系至关重要。通过对前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六条所进行的构成要件式拆分,再将拆解的案件事实归入其中,可以进一步思考夫妻之间还有哪些情形可以成立民间借贷法律关系。
民间借贷纠纷中,丈夫可以为妻子代签诉讼文书吗王某和刘某某系夫妻关系,是当然的同住成年家属,王某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情况下是可以留置送达的,即视为送达。因此,民间借贷纠纷中,夫妻双方是可以为对方签收诉讼文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