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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债务纠纷律师专业领域

  • 仅依据金融机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处理
    日期:2022-08-22 点击:199次

    仅依据金融机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处理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无法证明其占有涉案款项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的,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即在此情况下应当认定双方借贷关系成立并判决被告对涉案款项承担还款责任。

  • 已过诉讼时效的债权能否主张抵销权
    日期:2022-08-22 点击:192次

    已过诉讼时效的债权能否主张抵销权双方债务均已到期属于法定抵销权形成的积极条件之一。该条件不仅意味着双方债务均已届至履行期,同时还要求双方债务各自从履行期届至到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时间段,应当存在重合的部分。在上述时间段的重合部分,双方债权均处于没有时效等抗辩的可履行状态,“双方债务均已到期”之条件即为成就,即使此后抵销权行使之时主动债权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亦不影响该条件的成立。

  • 即便民间借贷利率已达到上限,合同约定的律师费也可要求借款人另行承担
    日期:2022-08-17 点击:157次

    离婚时夫妻间的婚内借款应如何处理有观点认为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内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借款的行为,实质上是对部分财产约定分别所有。我们认为,这种观点忽视了财产的约定所有和借款行为的区别,二者不能混为一谈。

  • 保证合同的签订时间早于主债权合同的,是否具有担保效力
    日期:2022-08-15 点击:223次

    保证合同的签订时间早于主债权合同的,是否具有担保效力1.保证人出具承担保证责任的承诺书早于借款合同,是银行贷款活动中的正常现象,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并且,该承诺书所担保的主债权是明确、特定的。原《担保法解释》第22条(即民法典第685条第2款)也规定,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2.反担保是对担保人履行担保义务后所取得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担保,只要担保人履行了担保义务,即可向反担保人求偿,而不问担保人履行了何种担保责任类型。

  • 出借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借款人改变用途而未告知保证人却继续提供借款时保证人是否还应承担保证责任
    日期:2022-08-13 点击:166次

    出借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借款人改变用途而未告知保证人却继续提供借款时保证人是否还应承担保证责任

  • 刑民交叉型民间借贷案件中出借人起诉行为的性质认定
    日期:2022-08-12 点击:126次

    刑民交叉型民间借贷案件中出借人起诉行为的性质认定本案争议焦点在于刑事案件的被告人能否通过民事诉讼途径来保护其“权利”。在本案民事诉讼期间,崔某被法院刑事判决认定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并判处有期徒刑,追缴违法所得。崔某通过“贝涛钱包”网络平台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已被法院生效刑事判决认定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且崔某将所吸收的公众存款均用于对外出借。可见,刑事案件的被告人与本案民事纠纷所指向的出借人主体同一。

  • 《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驳回起诉主要适用的8种情形
    日期:2022-07-05 点击:191次

    《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驳回起诉主要适用的8种情形驳回起诉,是指人民法院依据程序法的规定,对已经立案受理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民事案件受理条件,因而对原告的起诉予以拒绝的司法行为。驳回起诉所要解决的是立案受理后具有程序意义上的诉权问题,它针对的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民事案件受理条件的起诉,主要适用的情形有。

  • 认缴出资未到期就转让股权的股东,可以追加为被执行人
    日期:2022-07-04 点击:188次

    认缴出资未到期就转让股权的股东,可以追加为被执行人公司股东在认缴出资期限未届至即转让股权,应视为其以行为明确表示不再履行未届的出资义务,属于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的情形,依申请执行人申请,应追加其为被执行人。

  • 民间借贷出具的借条中有的记载为"今借",有的记载的则是"今借到",二者有何不同
    日期:2022-07-02 点击:159次

    民间借贷出具的借条中有的记载为"今借",有的记载的则是"今借到",二者有何不同

  • 项目经理对外举债借款主体的认定
    日期:2022-06-30 点击:177次

    项目经理对外举债借款主体的认定根据本案查明的事实,案涉江苏汤沟两相和酒业有限公司新建包装中心工程系南通一建通过招标承包而取得。项目部即为该项工程所设立,孙云祥虽系该项目部经理,但与南通一建并无劳动关系,是案涉工程的实际施工人,未经南通一建授权对外借款,同时,孙云祥向南通一建缴纳管理费。因此,综合上述情况分析,故仅就本案现有证据而言,孙云祥对外并不能代表南通一建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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