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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债务纠纷律师专业领域

  • 快递单未载明邮寄物品为“催款函”的还能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吗
    日期:2022-05-01 点击:83次

    快递单未载明邮寄物品为“催款函”的还能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吗本案快递单上写有收件人有效的手机号码,通常情况下足以使快递员联系到,对其主张快递单托寄物名称一栏为空白故无法说明投递物品就是《律师催款函》事宜,因目前并无证据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其他经济往来,其主张对方并未寄出《律师催款函》,但未提供相应证据证明,故可以证明权利人在保证期间内曾向保证人提出承担保证责任的要求。

  • “委托贷款”实质就是“民间借贷”
    日期:2022-04-28 点击:99次

    “委托贷款”实质就是“民间借贷”未取得金融监管部分批准从事对外放贷业务,扰乱金融市场和金融秩序,违反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商业银行法等法律,其通过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资金以赚取高额利息,出借行为具有反复性、经常性,借款目的也具有经营性,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经常性的贷款业务,属于从事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 股权投资还是民间借贷?界定标准如何确定?
    日期:2022-04-27 点击:110次

    股权投资法律关系中,投资人意欲取得公司股权,往往会在相关合同中约定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权,在登记为股东后也往往会实际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如保留在股东会、董事会层面对重大事项的表决权,向公司派驻董事和财务人员,控制项目公司公章或财务章等,同时承担公司经营风险。在此情况下,应当认定投资人取得的是股权。民间借贷法律关系中,债权人的目的仅是为了取得固定回报,协议中并未详细约定投资人参与公司管理的权利,投资人实际上也未行使股东管理权的,即便登记为股东,也应认定其仅享有债权

  • 拨打债务人手机主张债权,即使并非债务人本人接听电话,也可构成诉讼时效中断
    日期:2022-02-13 点击:131次

    拨打债务人手机主张债权,即使并非债务人本人接听电话,也可构成诉讼时效中断

  • 原告仅依据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日期:2022-02-12 点击:97次

    原告仅依据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 “隐名借款”的债权人如何确定
    日期:2021-12-05 点击:238次

    第一张观点认为,王某有权向法院起诉主张该笔借款,事实上李某是与王某形成了借款合同法律关系,借款也是由王某支付的,张某只是以自己的名义代理王某签订协议。第二种观点认为,王某无权向法院起诉,只有张某有权向法院起诉主张该笔借款,王某与张某之间是另外的法律关系,应当另行解决。

  • 双方当事人对借据上签字的真实性均不申请司法鉴定的裁判规则
    日期:2021-12-03 点击:204次

    双方当事人对借据上签字的真实性均不申请司法鉴定的裁判规则对需要通过司法鉴定确认借据是否真实的,双方均可申请鉴定,双方均不申请的,法院可根据具体案情作出处理。如果债权人仅凭借据起诉,没有其他证据佐证或者借据的真实性存在合理怀疑的,由债权人申请鉴定,债务人应提供笔迹比对样本。

  • 借条常见的12种陷阱
    日期:2021-06-25 点击:123次

    借条常见的12种陷阱打借条时应仔细检查对方提供的笔,尽量使用自己携带的普通笔书写,以防范类似风险的发生。

  • 民间借贷司法解释修订后利息的计算方法
    日期:2021-01-03 点击:124次

    民间借贷司法解释修订后利息的计算方法2020年8月20日之后新受理的一审民间借贷案件,借贷合同成立于2020年8月20日之前,当事人请求适用当时的司法解释计算自合同成立到2020年8月19日的利息部分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对于自2020年8月20日到借款返还之日的利息部分,适用起诉时本规定的利率保护标准计算(新修订)

  • 债权凭证上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应认定为本金
    日期:2020-04-23 点击:461次

    在民间借贷关系中,借据、收据、借条等债权凭证作为证据,对于认定本金数额的初步证据效力。自然人之间民间借贷具有实践性特征,出借人行使债权请求权要求借款人偿还借款本息的,应当对支持其诉讼请求的实体法规范构成要件承担举证证明责任,即对三个方面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一是形成借贷合意;二是借贷内容;三是是否将款项交付给借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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