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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债务纠纷律师专业领域

  • 项目经理对外举债借款主体的认定
    日期:2022-06-30 点击:114次

    项目经理对外举债借款主体的认定根据本案查明的事实,案涉江苏汤沟两相和酒业有限公司新建包装中心工程系南通一建通过招标承包而取得。项目部即为该项工程所设立,孙云祥虽系该项目部经理,但与南通一建并无劳动关系,是案涉工程的实际施工人,未经南通一建授权对外借款,同时,孙云祥向南通一建缴纳管理费。因此,综合上述情况分析,故仅就本案现有证据而言,孙云祥对外并不能代表南通一建借款。

  • 仅依据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日期:2022-06-27 点击:91次

    仅依据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举证责任如何分配原告作为主张双方之间民间借贷关系存在的一方,虽然没有能够提交借款合同作为直接证据,但提交了款项实际支付的相应证据,即应当认为其对与被告之间存在借贷关系的事实完成了初步举证。此时,被告如果提出双方之间款项支付的其他事实基础,则需对其主张予以举证证明。

  • 转账凭证附言为借款,借贷关系不一定成立
    日期:2022-06-26 点击:115次

    转账凭证附言为借款,借贷关系不一定成立转账凭证的附言中虽然标明了款项用途,但仅是当事人单方备注,不能证明其与对方存在借贷合意。在对方提供证据证明其与当事人存在其他债权债务关系时,当事人仍应当就借贷关系的成立负有证明义务。当事人未能进一步举证证明系借贷关系,原判决对其上诉请求不予支持并无不当。

  • 以借贷为业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日期:2022-06-25 点击:94次

    以借贷为业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在国内民间借贷从业人员众多,但是却很少有人有自有资金对外出借,基本上都是低吸高贷,2018年可以说是整治民间借贷罕见的一年,公安部、银保监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文《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 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随后最高院亦发布《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通知》(法〔2018〕215号),联合整治民间借贷中不规范行为。

  • 个体户营业执照怎么贷款
    日期:2022-06-20 点击:106次

    个体户营业执照怎么贷款个体户营业执照贷款申请资料:身份证、户口簿原件以及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与复印件,可证明其合法收入的相关资料,可证明其婚姻状况的相关资料,提供合法、足值的抵押物及评估报告,抵押人或出质人填写本行格式化的抵(质)押承诺书,银行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 欠款人署名比真名少了一个字,欠款还能追回吗
    日期:2022-06-18 点击:97次

    欠款人署名比真名少了一个字,欠款还能追回吗本案审理期间,被告王小乙曾申请对涉案三张欠条进行笔迹鉴定,因其未交纳鉴定费用,鉴定中心做退案处理,后被告不再要求进行笔迹鉴定,被告未提供三张欠条不是其出具的证据,因此,被告的辩称法院不予采信。原告出具的三张欠条能够证明其主张的相关主要事实,其真实、有效性法院予以认定。

  • 夫妻一方向债权人的仅一笔转款行为不足以认定系其对配偶所负个人债务的追认
    日期:2022-06-02 点击:95次

    夫妻一方向债权人的仅一笔转款行为不足以认定系其对配偶所负个人债务的追认根据《夫妻债务司法解释》第一条、第三条之规定,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配偶并未在借条上签字,债权人亦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配偶曾就该借款明确作出追认的意思表示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虽然配偶曾向债权人转款,但仅通过该一笔转款行为,即认定配偶有对该债务追认的意思表示,依据不足。债权人仍负有举证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证明责任。

  • 出借的款项来源涉嫌赃款,民间借贷案件是否应继续审理
    日期:2022-06-02 点击:127次

    出借的款项来源涉嫌赃款,民间借贷案件是否应继续审理至于受理刑事犯罪的人民法院是否要求出借人(犯罪嫌疑人)通过民事诉讼途径减少群众损失等问题,其并未提供相关证据予以证明。若在涉嫌犯罪的刑事程序中,该笔借款未被认定为赃款或者未经追赃程序处理,出借人可另行向借款人提出主张。

  • 夫妻一方对借款利息支付标准的自认效力是否及于夫妻另一方
    日期:2022-06-02 点击:144次

    夫妻一方对借款利息支付标准的自认效力是否及于夫妻另一方虽有夫妻一方认可,但未能提供其他证据佐证。本院认为现有证据尚难认定借贷双方对利息计算标准达成过合意,故依照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应不予支持,但是鉴于作为直接借款人的夫妻一方认可系争借款利率为24%,并愿意按24%的利率偿还出借人利息,故对于出借人要求直接借款人按24%利率偿还利息之主张,本院予以准许,但效力仅及于作出上述自认的直接借款人本人,而不及于夫妻另一方。

  • 催收非法债务犯罪的理解与适用
    日期:2022-05-20 点击:107次

    催收非法债务犯罪的理解与适用催收非法债务罪是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轻罪之一,在2020年6月第一次公开征求意见时,本罪即已被列入“草案”。无论是否将之归功于积极主义刑法观,催收非法债务罪无疑是刑法介入社会治理的代表性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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