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律师事务所 旗下 飞跃 网站 
飞跃-北京债务纠纷律师网
 
起诉应诉专栏简介

起诉应诉

  • 对于涉嫌犯罪的民间借贷案件,法院应审查到何种程度方可移送侦查机关?
    日期:2023-07-27 点击:25次

    对于涉嫌犯罪的民间借贷案件,法院应审查到何种程度方可移送侦查机关?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公安或者检察机关不予立案,或者立案侦查后撤销案件,或者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经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不构成非法集资等犯罪,当事人又以同一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 民间借贷纠纷案中“虚假诉讼”的认定
    日期:2023-07-02 点击:74次

    民间借贷纠纷案中“虚假诉讼”的认定魏某某主张其借款给魏某,由魏某投资给甲公司,即便民间借贷属实,其合同相对方亦是魏某,但各方在《还款及担保协议书》中却约定甲公司承担还款责任,该协议签订时,甲公司名下不动产因诉讼已被多个法院查封,魏某及甲公司在庭审中确认甲公司在其他涉诉案件中的债务达2亿多元,本案明显有虚构债务、逃避执行嫌疑。

  • 债务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字或盖章的行为能否导致诉讼时效中断?
    日期:2023-06-29 点击:41次

    债务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字或盖章的行为能否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债权人对全部债务本金和利息进行催收,明确要求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债务人在《债务逾期催收通知书》上签字和盖章,并未明确写明其不认可或不同意履行该债务,签字或者盖章只代表收到通知书等内容,其上述行为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仍受法律保护。审理法院可据此事实认定债务人的签收行为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 买卖合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
    日期:2023-06-03 点击:47次

    买卖合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关于本案是否超过诉讼时效的问题。石玉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批复》关于:“双方当事人原约定,供方交货后,需方立即付款。需方收货后因无款可付,经供方同意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对此应认定诉讼时效中断。

  • 在民间借贷案件中,以诉讼方式向保证人主张权利,法院送达到保证人时,诉讼时效届满,诉讼效力如何
    日期:2023-04-14 点击:147次

    在民间借贷案件中,以诉讼方式向保证人主张权利,法院送达到保证人时,诉讼时效届满,诉讼效力如何

  • 催缴邮件载明的收件人并非该单位有权签收的人员时还能达到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吗
    日期:2023-04-09 点击:53次

    催缴邮件载明的收件人并非该单位有权签收的人员时还能达到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吗仅主张未收到。对此,本院认为,在债权人能够提供特快专递邮件存根及内容的情况下,除非保证人有相反证据推翻债权人所提供的证据,应当认定债权人向保证人主张了权利,重庆怡和公司虽主张未收到,但并未提供相反证据予以证明,对重庆怡和公司的抗辩主张,本院不予支持。

  • 《民法典》施行前订立的保证合同,没有约定主债务履行期限,保证期限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从什么时候开始起
    日期:2023-04-08 点击:67次

    《民法典》施行前订立的保证合同,没有约定主债务履行期限,保证期限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从什么时候开始起算。

  • 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归还部分借款,诉讼时效的效力如何?
    日期:2023-04-06 点击:66次

    对于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届满的债权,属于自然债权,不具有司法保护的强制力。诉讼时效属于法律事实中的事件,并非事实行为,即诉讼时效是以法定的事实状态,以权利人不行使权利的事实的连续性作为适用依据,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左右。债务人归还部分借款,诉讼时效依然不属于中断的情形。

  • “捧钱拍照”虚增借款金额被驳回
    日期:2022-12-11 点击:95次

    “捧钱拍照”虚增借款金额被驳回套路贷是一种披着民间借贷外衣以行诈骗之实的违法犯罪活动。本案借款涉嫌套路贷的常见形式之一是以“捧钱拍照”形式故意制造资金虚假交付的假象。对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当事人即使提供了形式完备的证据,法官也不会仅仅依据表面证据进行裁判,也不会机械适用证据规则,而是会在借贷主体、借贷合意、款项交付、借款利息等方面进行实质性审查,谨慎处理被告“自认”和“手拉手调解”,严厉防范和打击“套路贷”虚假诉讼。

  • 主张返还600万超付利息,因超过诉讼时效被驳回
    日期:2022-12-11 点击:402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借款人可以要求出借人返还已经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的利息。该民间借贷司法解释于2015年8月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公告公布,因法律及司法解释一经公布即推定所有人知晓,方某作为借款人,应当对于国家关于利息的有关规定有合理注意义务,故方某自2015年8月6日起已知晓其权利受到侵害。但方某直至2020年1月15日才提起诉讼,已经超过了三年诉讼时效。陈某关于诉讼时效的抗辩主张成立,最终,法院判决驳回方某的诉讼请求。

 

推荐律师

 
 
 
 

部分荣誉展示

更多>>
 
13691255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