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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涉嫌犯罪的民间借贷案件,法院应审查到何种程度方可移送侦查机关?

日期:2023-07-27 来源:| 作者:| 阅读:0次 [字体: ] 背景色:        

对于涉嫌犯罪的民间借贷案件,法院应审查到何种程度方可移送侦查机关?

根据《规定》第五条,只要经初步审查,发现可能符合非法集资等犯罪的构成要件,即应根据上述规定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第二次修正) 第五条

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公安或者检察机关不予立案,或者立案侦查后撤销案件,或者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经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不构成非法集资等犯罪,当事人又以同一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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