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法院
借贷纠纷发生外地或对方当事人是外地人,如何确定法院管辖如果双方约定了管辖法院的,必须向约定的法院起诉。如果未约定,则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那如果被告远在外地怎么办?这种情况下,出借人可以向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那合同履行地又在哪儿呢
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 如何确定合同履行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民间借贷纠纷中,被告应诉后能否以管辖权约定的内容系由原告自行添加的为由,提出管辖权异议?提出管辖权异议,必须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也就是说,只有当一方当事人就他们之间的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人民法院审查并决定受理,涉及该人民法院的管辖权问题时,才可以提出。所以,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前,不管是当事人起诉前还是当事人起诉后的人民法院审查期间,都不存在提出管辖权异议的问题,因为此时该案的管辖权尚未确定。
人民法院受理民间借贷小额诉讼案件后又作出驳回起诉裁定的,当事人不服裁定的可否提起上诉?对于小额诉讼案件审理所追求的快捷、高效的价值目标而言,如果允许当事人在此类案件审理中也对驳回起诉的裁定提起上诉,则难免会造成小额诉讼程序进程的拖延;如果仅仅因为给当事人对驳回起诉裁定的上诉救济,而使小额诉讼程序变得拖沓、低效,反而不利于该项新生制度的顺利实施。
民间借贷小额诉讼纠纷中,针对当事人的管辖权异议作出的裁定,当事人不服的可否提起上诉?实务中经常因出现小额诉讼案件当事人对受理案件人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情形,这在民间借贷纠纷中也有发生,相应地,对人民法院作出的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的也不在少数。针对当事人的管辖权异议作出的裁定,当事人不服的可否提起上诉?对此有不同的认识。
民间借贷合同转让的,合同中约定的管辖协议对受让人是否有效?管辖协议约定由一方当事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协议签订后当事人住所地发生变更的,由签订协议时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间借贷案件当事人约定由当事人一方住所地法院管辖,协议签订后当事人住所地发生变更的,如何确定管辖权法院?当事人住所地不明,这是在包括民间借贷在内的民事案件中经常遇到的现象。作为被告的住所地难以明确时,《民事诉讼法解释》区分情况分别作出相应的规范。(1)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借款人在借款到期后非以货币而是以不动产代替清偿金钱债务的,如何确定合同履行地?从形式上看,达成以物抵顶金钱债务的协议后,借款人虽然没有给付货币的义务,但这仅是其履行义务方式的变更,并不能改变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性质。而且,这种履行方式的变更一般都是由借款人在无力按约定给付货币时提出,对守约方而言,可能是一种不利。
民间借贷纠纷中对于被告经常居住地、住所地均无法确定的,如何确定管辖权法院一般地域管辖也称普通管辖,是指以当事人住所地与法院辖区的关系来确定管辖法院。一般地域管辖的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民事诉讼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地域管辖制度的设计理念体现了“重被告轻原告"的思想原则。
民间借贷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点与实际履行地发生冲突的,应当如何处理?民间借贷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合同履行地点与实际交付货币地点并不一致,此时应当如何确定合同履行地,进而确定管辖法院。对此问题,实践争议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