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债务纠纷律师专业领域
对于夫妻共同债权,未经对方同意,夫或妻一方放弃受领债务人给付的,放弃的一方需向另一方就放弃的债权承担赔偿责任。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只能在执行程序终结之前提出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对执行法院的执行行为提出异议,应当在执行程序终结之前提出。在执行程序终结之后才提出异议的,依法应当裁定不予受理或在受理后驳回申请。
当事人以民间借贷关系提起诉讼,但人民法院认定当事人之间并非民间借贷关系的,应当如何处理?人民法院应当将法律关系性质或者民事行为效力的问题通过列为争议焦点进行审理,以保障当事人能够充分行使辩论权,对法律关系性质和法律行为效力问题有充分发表意见的机会,实现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限度节约司法资源以及促进人民法院依法审判的有机结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本规定所称的仲裁裁决执行案件,是指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仲裁机构依据仲裁法作出的仲裁裁决或者仲裁调解书的案件。
执行程序中,普通债权按比例受偿、不考虑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参与分配的债权既包含本金也包含利息申请执行人的债权为普通债权,依法应按照其债权占案涉九个申请参与分配债权数额的比例受偿。申请执行人主张按照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由其优先足额受偿,与法律规定不符,本院不予采纳。
法院能否以被执行人已经注销为由驳回执行申请?本案中执行法院应在对被执行人的企业性质属于公司法人还是其他组织,其注销是否依法经过清算,是否有权利义务承受人等相关事实审查清楚的基础上,裁判被执行人是否明确,而不应简单以被执行人已经注销即认定被执行人不明确而驳回执行申请。
有了担保人就真的多了一份保证吗?民法典正式施行后,认定保证的方式有了大的变动。民法典正式施行前,法律规定未约定连带担保责任还是一般担保责任的,担保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而民法典正式施行后,未约定连带担保责任还是一般担保责任的,担保人承担一般担保责任。
将借款人因同一笔借款出具的两个借条分别进行起诉,法院为什么认为不构成虚假诉讼罪?虚假诉讼罪是指行为人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的行为。刑法将虚假诉讼罪限定为捏造案由事实的行为。案由是诉权的载体,行为人捏造案由事实的目的,是意图制造自己具有合法诉权的假象。
执行前和解协议的效力,原告可否依据生效判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信用类消费贷金融纠纷中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与某银行之间签订的《最高债权额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应属合法有效,双方当事人均应严格遵守并履行各自的合同义务。依据本案现有证据,足以认定某银行依据合同向陈某发放贷款本金,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现贷款履行期限已经届满,陈某未按约定履行还本付息义务的行为显属违约,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