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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在借款到期后非以货币而是以不动产代替清偿金钱债务的,如何确定合同履行地?从形式上看,达成以物抵顶金钱债务的协议后,借款人虽然没有给付货币的义务,但这仅是其履行义务方式的变更,并不能改变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性质。而且,这种履行方式的变更一般都是由借款人在无力按约定给付货币时提出,对守约方而言,可能是一种不利。
民间借贷纠纷中对于被告经常居住地、住所地均无法确定的,如何确定管辖权法院一般地域管辖也称普通管辖,是指以当事人住所地与法院辖区的关系来确定管辖法院。一般地域管辖的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民事诉讼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地域管辖制度的设计理念体现了“重被告轻原告"的思想原则。
民间借贷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点与实际履行地发生冲突的,应当如何处理?民间借贷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合同履行地点与实际交付货币地点并不一致,此时应当如何确定合同履行地,进而确定管辖法院。对此问题,实践争议较大。
借用票据发生争议是否属于民间借贷?基于票据法上的非票据关系发生的争议"应属于票据纠纷因为这些权利义务不仅与票据有关,而且可能从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票据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对票据权利的行使有协调和补充的作用。更何况这类关系是基于票据法规定而直接产生的,是为票据法所调整的。
非因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形成的借据,按何种案由立案受理?“案由"一词从“事由"中引申而来,沿用已久,无论是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的案卷卷宗的首要部分便是“案由"。何为民事案件的案由?司法实务中通常称之为民事案件的名称,不同的著作说法各有差别,甚至法学辞典的解释也各不相同。
因借用物品等借用合同发生的争议是否可以按照民间借贷案件受理?借用合同是指出借人将某项物品无偿地交给借用人使用,借用人使用后,将物品返还的合同。借用关系主要发生在朋友及熟人之间,由于关系、人情的缘故,人们大多对借用物的使用及使用费用没有做过多的约定与限制,使得现今出现较多纠纷。但我国《合同法》中并没有明文规定借用合同。一般认为,借用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
借款人起诉要求出借人受领还款本息的,人民法院应否受理?债权作为一种财产权利,应为债权人的自由,受领迟延责任实为债权人不行使权利的一种效果,是债权人处分其权利的一种自由,故债务人不能强制债权人受领,债务人也不得就此为请求损害赔偿或解除合同,并不得以诉讼强制其受领。
民间借贷适用多长诉讼时效规定?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民间借贷,只要对方当事人明确拒绝还款的,也应当毫不犹豫地提起诉讼。因为从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之日起,也是适用3年的诉讼时效期间规定。而且您也无法清楚知道对方是否保留了他已经向您表示拒绝还款的证据,比如录音等。
民间借贷如何起诉?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法院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民间借贷如何“合法”还钱?借款人还款时一定要“还给”借款合同或者欠条等凭证上载明的出借人(这点对出借人具有同样的意义,即出借人必须把借款提供给借款合同或者欠条等凭证上载明的借款人),除非出借人出具授权书委托借款人将该还款交给其他人或者转入其他人的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