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债务纠纷律师专业领域
当事人以债务清算协议为依据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应当如何认定借贷事实?债务清算协议,即当事人双方对一定时期以来发生的系列债权债务进行结算后所形成的协议。民间借贷纠纷中原告以借据、收据、欠条、承诺书、清算协议等为依据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对其真实性提出抗辩,但未提交证据证实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全面审查清算协议是否存在瑕疵、是否存在可合理怀疑情况,在其并无瑕疵,能够反映借贷事实的情况下,可以作为认定当事人之间借贷金额的依据。
因借条存有瑕疵导致当事人对借款数额有争议的,应如何认定借贷事实?当借条存有瑕疵而致当事人对借款数额有争议时,不应当仅看借条表面所载瑕疵数额,而应当根据借条内容、借款目的、款项往来、当事人经济能力等综合判断借贷事实。
出借人仅依据借据主张权利,借款人对借贷事实有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分配举证责任?出借人仅依据借据主张权利,借款人对借贷事实有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向出借人释明应就资金的来源及走向、付款凭据、交付细节等事项继续举证。出借人拒绝举证的,在无相关证据佐证出借人已经交付相应款项的情形下,不能单独采信借款借据。
审理企业间借贷合同纠纷,如何认定借贷行为是否是“企业为生产、经营需要”?企业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民间借贷合同,是指为解决资金困难或生产急需偶然为之,不能以此为主业、常业。当事人非为生产、经营需要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应确认无效。
名为借贷协议实为包养协议,当事人基于民间借贷法律关系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能否受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根据案件情况,人民法院有必要对债务发生的原因进行审查。对于以借贷为名实为包养引发的债务纠纷,是违反公序良俗的借贷行为,不受法律保护,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
直系亲属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应如何认定和处理?法律并不禁止直系亲属之间形成包括借贷合同在内的交易关系,但对直系亲属之间交易关系和债权转让关系的审查和确认,应考虑特定当事人的经济状况以及有关当事人应依法承担的赡养、抚养义务等具体情况。在处理涉及直系亲属间交易关系的纠纷时,在意思自治和公序良俗的利益考量中应更强调公序良俗的价值取向,案件的处理结果应符合社会主义家庭道德观念与善良习俗,优先考虑保护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符合实体正义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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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科律师:股东发现公司决议存在瑕疵后的解决办法董事会是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的常设执行机构,负责执行公司的决议和经营管理活动;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有权对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职务行为进行监督,有权检查公司财务等等。
盈科律师:抽逃出资的法律责任《公司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股东的财产对公司出资或购买公司股份后就转变为公司的财产,由公司独立所有,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个人财产。股东可以通过法定的减资程序取回自己的出资,或者转让所持有的股权获得对价,但是股东不得以任何变相的方式抽逃出资。
如何认定夫妻婚姻存续期间举债的性质在处理夫妻债务的问题上主要涉及两重法律关系,一是离婚时夫妻之间如何承担债务的内部法律关系;二是债权人向夫妻双方请求偿还债务的外部法律关系。不同的法律关系、认定的标准应当有所不同,举证责任的分配也应当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