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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债务纠纷律师专业领域

  • 只有转账记录无合同或借条可否认定借款关系
    日期:2023-07-22 点击:297次

    只有转账记录无合同或借条可否认定借款关系,双方当事人之间并没有签订书面借款合同,亦没有明确的约定借款金额、期限、还款方式等内容的口头借款协议,但是否签订书面借款合同并非是证明借款合同成立的绝对标准,因此判断双方当事人是否成立借款合同,要结合全案的证据和事实认定,当事人已经做出的民事行为能够推定双方有形成合同关系意愿的,也应当认定合同成立。

  • 执行过程中,应否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
    日期:2023-07-22 点击:172次

    执行过程中,应否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对于迟延履行期间一般债务利息应严格按照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和生效法律文书的主文内容进行计算。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53条、《迟延利息解释》第一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可以看出,如果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给付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的,则执行中不予计算。

  • 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的四个特殊问题
    日期:2023-07-20 点击:114次

    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的四个特殊问题关于执行程序中追加股东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变更追加规定》”),对于抽逃出资、出资不实等情形下追加股东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规定,各地高院也陆续发布了一些执行疑难问题解答、执行指引等文件予以指导,本文结合《变更追加规定》及山东、江西等地的规范性文件,仅对于执行程序中追加股东易产生混淆的几个问题予以梳理。

  • 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借他人 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日期:2023-07-20 点击:205次

    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借他人 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在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借给他人的行为模式中,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转贷人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转贷人应该依约履行贷款合同义务,若不能按期还款,金融机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转贷人偿还欠款并承担违约责任,转贷人因此将面临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风险,从而影响个人征信。更严重的后果是,当高利转贷行为人违法所得数额超出法律规定的上限时,将会触犯我国刑法,从而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 在发包人不明知挂靠人的情况下,挂靠人一般无权越过被挂靠人直接向发包人主张权利
    日期:2023-07-18 点击:137次

    在发包人不明知挂靠人的情况下,挂靠人一般无权越过被挂靠人直接向发包人主张权利

  • 被挂靠人已与发包人完成工程结算的,挂靠人不能再以其名义要求与发包人结算
    日期:2023-07-18 点击:159次

    被挂靠人已与发包人完成工程结算的,挂靠人不能再以其名义要求与发包人结算

  • 挂靠双方可以作为共同承包人向发包人主张工程价款
    日期:2023-07-18 点击:116次

    挂靠双方可以作为共同承包人向发包人主张工程价款

  • 民间借贷案件是否必须审查出借人为职业放贷人、出借资金为自有资金等事实问题?
    日期:2023-07-16 点击:212次

    民间借贷案件是否必须审查出借人为职业放贷人、出借资金为自有资金等事实问题?至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是否存在出借人为职业放贷人、出借资金为自有资金等事实问题,法律并无明文规定人民法院对此未予审查即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可以进入再审的事由,而当事人未提交证据证明前述事实的存在,故其此项理由不能成立。

  • 保证人向其他连带共同保证人进行追偿,需满足两项基本前提
    日期:2023-07-14 点击:121次

    保证人向其他连带共同保证人进行追偿,需满足两项基本前提根据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二条及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可知,保证人向其他连带共同保证人进行追偿,需满足两项基本前提,一是承担了保证责任,二是存在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债务。在保证人不能证明其具备上述两项基本前提的情况下,其向其他连带共同保证人的追偿请求,即缺乏必要的事实基础和法律依据。

  • 保证人的履约行为能否视为债权人在保证期间主张了保证责任?
    日期:2023-07-09 点击:138次

    保证人的履约行为能否视为债权人在保证期间主张了保证责任?保证人的自动履行行为业已为债权人所接受,实际上已经达到了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法律效果。在此情况下,债务持续履行行为本身就足以表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有无口头或书面表示形式,并非所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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