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律师事务所 旗下 飞跃 网站 
飞跃-北京债务纠纷律师网
 
诉讼须知专栏简介

北京债务纠纷诉讼须知

  • 第三人请求撤销民间借贷调解书的,人民法院如何处理
    日期:2018-04-28 点击:417次

    第三人请求撤销民间借贷调解书的,人民法院如何处理第三人撤销之诉请求成立时,撤销整个调解书自无疑问。但是,如果第三人仅请求撤销调解书部分内容的,人民法院能否判决撤销调解书的部分内容,则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来处理。如果调解书的内容各部分是不可分的,则不能只撤销调解书的部分内容,应当撤销调解书的全部内容;如果调解书的内容是可分的,撤销部分后不影响其他部分继续有效的,人民法院可以撤销调解书的部分内容。

  • 对于参与制造虚假诉讼案件的律师,在诉讼过程中应当如何处理
    日期:2018-04-25 点击:3378次

    对于参与制造虚假诉讼案件的律师,在诉讼过程中应当如何处理律师作为法律职业者,与其他司法工作人员一样,应当遵守基本的法律道德和法律职业操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下简称《律师法》)对此有明文规定。律师拥有专业的法律知识,他们运用专业技术为当事人进行诉讼代理。一旦律师参与策划或者亲自办理虚假诉讼,对于虚假诉讼的识别与防范治理的难度必然巨增,危害无穷。

  • 民间借贷纠纷如何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
    日期:2018-04-17 点击:168次

    民间借贷纠纷如何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虽有举证原则的例外情况,但是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原则,在民间借贷关系的案件中只适用“谁主张,谁举证”这一最基本的原则,被告对其主张欠条是“受胁迫”的情形下写的这一主张没有提出证据,令人难以信服,因此被告对证据合法性的异议不能成立。

  • 审判实践中民间借贷纠纷责任主体界定问题探究
    日期:2018-04-13 点击:174次

    审判实践中民间借贷纠纷责任主体界定问题探究名义借款人,顾名思义,就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借款并出具借款凭据的人;实际借款人在此处则要和实际收款人相区别,实际收款人与名义借款人不一致时,有可能其是实际借款人,也有可能只是指定交付的情形,就如案例A中的借款转入账户的所有人梁某。

  • 首封法院全部处分标的物后,轮候查封的效力如何?
    日期:2018-04-03 点击:113次

    首封法院全部处分标的物后,轮候查封的效力如何?法院审判、执行权有唯一性和独立性,“轮候查封”在性质上不属于“查封”,它只有一种“预期”效力,轮候查封实质上没有发生法律效力。所以第一顺序查封者在进行查封财产的司法处置的时候不需要征得其他轮候查封者的同意,由于轮候查封者的查封效力并没有实际产生,被处置的财产在过户时也不需要其他轮候查封人的解封为先决条件

  • 原告起诉后又撤诉是否构成诉讼时效的中断?
    日期:2018-04-03 点击:134次

    原告起诉后又撤诉是否构成诉讼时效的中断?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全部归于无效,待诉讼时效中断事由终结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诉讼时效中断制度属于诉讼时效障碍制度。

  • 起诉时仅有当事人陈述,人民法院应否立案受理?
    日期:2018-03-27 点击:249次

    起诉时仅有当事人陈述,人民法院应否立案受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经常出现的一种情形是,起诉人提起诉讼时仅有其在起诉状中对借贷关系发生原因、时间、地点、付款方式、还款期限、约定利息等的陈述,并未提交其他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

  •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否提交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日期:2018-03-27 点击:299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否提交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 民间借贷案件中如何认定证明是否达到盖然性标准?
    日期:2018-03-20 点击:346次

    民间借贷案件中如何认定证明是否达到盖然性标准?只要借款人出具了收条、承诺收到了款项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或默示收到款项的,即应认定出借人履行了提供借款的义务;如果借款人事后反悔否认收到该款项的,则其应对未收到款项承担举证责任。

  • 制式借条均由出借人打印提供的情形下,如何认定民间借贷案件的事实?
    日期:2018-03-19 点击:355次

    制式借条均由出借人打印提供的情形下,如何认定民间借贷案件的事实?司法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况应当引起重视,即在制式借条均由出借人打印提供的情形下,仍不能绝对性地排除出借人因其他用途支取现金,但依照支取现金记录编制借条,要求借款人签字确认的情形尤其是在一些民间借贷案件中,参加诉讼的出借人虽为自然人身份,但在其背后隐藏有组织的借贷团体,从而能够做到对每个流程的衔接都安排得十分严谨。

 

推荐律师

 
 
 
 

部分荣誉展示

更多>>
 
13691255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