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债务纠纷诉讼须知
驳回起诉主要适用的8种情形驳回起诉,是指人民法院依据程序法的规定,对已经立案受理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民事案件受理条件,因而对原告的起诉予以拒绝的司法行为。
履行抗辩权应及于变形或延长后的债务损害赔偿债务因一方的债务不履行转化而来,学理上,将在先之债务称为“本来债务”,而将损害赔偿债务视作“变形或延长的债务”。上述案例的争议焦点即在于,本来债务与变形债务即损害赔偿债务是否具有同一性。一般认为,前述两债务保持有同一性。析言之,损害赔偿债务在实践中,以两种形态居多,一是因履行不能转化为损害填补赔偿债务,一是因迟延履行而发生的迟延损害赔偿金。
关于黄某的起诉有无超过诉讼时效的问题,张某出具的案涉欠条中并未明确还款的具体时间、期限等内容,亦无证据证明张某存在拒绝给付欠款即拒绝履行义务的事实,故作为债权人的黄某可以随时向张某主张权利。综上,法院作出上述判决并无不当。
主债务约定了仲裁,且主债务双方已按约申请仲裁,但债权人对一般保证人提起诉讼的,能否追加主债务人为共同被告?仲裁裁决超过强制执行期限的,保证人是否免责
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不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的,人民法院可裁定不予受理
钱借出去了,没打借条或是丢了,这4种方法能把钱要回来民间借贷往往发生在亲戚朋友熟人之间,很多时候因为碍于情面没打借(欠)条,或是打了借(欠)条后又丢了,如果对方讲信用那都好办,但我就遇到很多欠钱不还要上法庭的案子。
债权人仅起诉担保人的案件,如何确定管辖法院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主合同未约定发生纠纷时的管辖法院,而债权人与担保人之间的从合同即《担保协议》中约定了管辖条款,但依照《民法典担保解释》第21条规定:“债权人一并起诉债务人和担保人的,应当根据主合同确定管辖法院”,故本案管辖应按照主合同予以确定。
别人欠你钱不给你是有风险的,最大的风险是对方突然失踪或者不理人。有些债权人就遇到了债务人故意不接电话、不见人的情况,遇到这种情况往往债权人(债主)也不知道怎么办,对方欠我钱,不接电话不见人怎么办?
被告未到庭,原告陈述被告偿还了利息是自认吗自认是当事人一方承认对方当事人所主张的不利于自己的事实为真实明确表明其真实性的陈述。其构成要件:1.自认的主体只能是当事人;2.自认的内容是承认对方当事人所主张的不利于己的事实为真实;3.自认必须为明确的意思表示;4.自认适用范围为与社会公共利益无关的民事案件,主要适用于涉及财产问题的案件。
合同约定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债权转让后受让人提起诉讼,管辖法院究竟是受让人所在地还是原债权人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