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对于参与制造虚假诉讼案件的律师,在诉讼过程中应当如何处理?
律师作为法律职业者,与其他司法工作人员一样,应当遵守基本的法律道德和法律职业操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下简称《律师法》)对此有明文规定。律师拥有专业的法律知识,他们运用专业技术为当事人进行诉讼代理。一旦律师参与策划或者亲自办理虚假诉讼,对于虚假诉讼的识别与防范治理的难度必然巨增,危害无穷。
实务中,有的律师被当事人提供的伪造证据材料、恶意串通所蒙蔽,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参与了虚假诉讼;有的律师在代理案件过程中,通过与当事人会谈、搜集证据,已经发现该案系虚假诉讼,但受利益驱动仍然违规进行诉讼代理;也有个别律师是在巨额利益的诱惑下,或在当事人的怂恿蛊惑下,直接导演操纵、出谋划策、参与制造虚假诉讼,甚至不惜铤而走险亲自上阵进行虚假诉讼代理活动。尽管这属于极个别现象,但仍然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对律师行业的客观评价,损害了整个律师行业的外部形象。因此,对于操控、制造、教唆、帮助或者参与虚假诉讼的律师,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处理:首先,人民法院应当向律师行业协会发出司法建议,对参与虚假诉讼的律师进行重点关注,加强对其行为的监管,防止出现其他虚假诉讼的风险;其次,人民法院还应当向司法行政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依照《律师法》有关规定予以惩戒,从严处理;再次,人民法院还要按照《民事诉讼法》第 112条的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最后,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检察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律师应当恪守职业约束与执业纪律,坚决制止自己的当事人进行虚假诉讼的企图和尝试,同时不断提高虚假诉讼识别能力和应对能力,指导帮助当事人采取必要措施,理性诉讼,阻止并终结虚假诉讼,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