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购房资格审查
购房者在购买物业前,应注意核实自身的购房资格,可通过前往房管部门查询自身名下的物业及前往人社局查询个人所得税或社保缴纳的情况。在签订买卖合同时,也可以约定若由于购房资格导致交易不能履行的处理方式,从而减少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1、购房资格查询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1)购房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或军官证等身份证明材料;
(2)婚姻证明。婚姻证明又分为结婚证、未婚证明以及离婚未再婚证明;
(3)户口簿;
(4)《购房家庭住房情况申报表》的原件、复印件。
(5)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还应提交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2个月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2、怎么查询二手房购房资格?
(1)网上预签。购房人需认真阅读相关限购政策,可先行在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网“二手房个人网上合同登记备案”栏目,输入合同文本进行网上预签《存量房买卖合同》,亦可在房产管理部门窗口进行网上预签。
(2)资料核查。购房人持规定的资料原件(如下)向窗口接受购房资格核查,领取《受理二手住房购房资格核查回执单》。
(3)网上查询结果。可通过市场信息网的“二手住房购买资格核查结果查询”栏目,输入《核查回执单》编号、购房人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查询购房资格核查结果。经核查48小时后,到房管局凭回执单领取《结果通知单》,打印并签署已备案的纸质合同,同时打印《承诺书》。符合条件者才能到房管局打印并签署备案的纸质合同,完成交易手续。
3、购房资格查询需要收费吗?
有部分开发商及代理商在卖房时,要收取50元甚至更多的“查询费”。但是这些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购房人收取购房资格核查费用。如银行因贷款需要而要查询个人房产情况,应按照各银行与房管局的协议执行,与个人无关。
购房人在购房前最好先结合自身情况对照政策,确定自己是否具有购房资格,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在签订购房合同前,应如实申报住房情况。在完成以上步骤后,提醒群众在最终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并提交相关资料,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将有关事项约定清楚,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