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后执行,申请执行
能否追加未届认缴出资期限即转让股权的股东为被执行人公司股东在认缴出资期限未届至即转让股权,应视为其以行为明确表示不再履行未届的出资义务,属于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的情形,依申请执行人申请,应追加其为被执行人。
欠钱不还十六年,两万欠款变七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因此,如果被执行人未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其他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需要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该规定属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无论申请执行人有无申请,被执行人都应当按照日万分之一点七五的标准支付迟延利息。
双方通过私下签订和解协议,改变了原生效法律文书的履行标的、期限,只要不存在欺诈、胁迫等使该协议存在无效、可撤销的情形外,应该予以肯定,并且该协议确实已履行完毕,虽然存在拖延付款时间的情形,但不影响整体协议履行完的认定。施某可以申请恢复执行,但法院应审查后裁定终结原生效文书的执行。
多个债权人申请执行同一被执行人,清偿顺序如何确定第513条规定了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执行转破产程序。上述《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系为执行程序中的一般规则,而非适用于被执行人资不抵债、申请执行人参与分配或执行转破产的情形,该部分规定与《民诉法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并不冲突,共同构成了对于多个债权人申请执行同一被执行人的清偿顺序问题的体系化规定。
案外人误汇款项至被执行人账户后被法院冻结,案外人无权请求排除强制执行
在债权人作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中,债务人能否以受让申请执行人对债权人享有的执行债权,主张抵销债权人的债权
认缴出资未到期就转让股权的股东,可以追加为被执行人公司股东在认缴出资期限未届至即转让股权,应视为其以行为明确表示不再履行未届的出资义务,属于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的情形,依申请执行人申请,应追加其为被执行人。
浅析执行程序中的参与分配制度参与分配制度是与破产、顺位分配等并列的一项执行制度。在学理上,参与分配是指:在民事强制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的财产被一个人民法院采取诉讼或强制执行措施,但因多个执行申请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且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因此在被执行财产分配完毕前,执行申请人向采取扣押等强制措施的法院提出参与分配的申请,由该法院以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对各申请执行人按照比例进行清偿。
当事人在执行中认可的“再无其他争议”应涵盖纠纷所涉全部争议对于诉讼期间产生的利息可否另案主张,实践中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认识。一种观点认为,诉讼期间的利息应当在起诉时主张,否则可视为对权利的放弃,不得另行主张。本案一审法院的处理基本采用该思路,并以重复诉讼为由驳回了原告的起诉。
民间借贷案件执行中,案外人或者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议之诉的,审判实务中应当注意哪些问题200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民事诉讼法》时,确立了执行异议之诉;2012年修改的《民事诉讼法》保留了执行异议之诉的相关内容,只是对条文序号作了修改;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民诉法解释》对执行异议之诉作了更为详尽明确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