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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债务纠纷律师专业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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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关于债权执行若干问题解答第三人收到冻结债权的执行裁定和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后,在法定期限内既不履行债务,又不提出异议,执行法院应将其列为第三人,裁定对其强制执行,但不得将其追加为被执行人。执行裁定应同时送达第三人和被执行人。但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贯彻实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有关规定的通知》第3条第3款,被执行人有银行存款或者其他能够执行的财产的,人民法院原则上应优先予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