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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债务纠纷律师专业领域

  • 夫妻一方频繁转账给另一方,并不能就转款原因和款项性质作出合理解释的,应认定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日期:2024-03-26 点击:13次

    夫妻一方频繁转账给另一方,并不能就转款原因和款项性质作出合理解释的,应认定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追加未缴纳增资义务即转让股权的股
    日期:2024-03-25 点击:13次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追加未缴纳增资义务即转让股权的股东为被执行人

  • 公司未经依法清算,注销时股东对未了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作出保结承诺的,应追加为被执行人
    日期:2024-03-25 点击:9次

    公司未经依法清算,注销时股东对未了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作出保结承诺的,应追加为被执行人

  • 申请执行也会“过期”!是否过期,过期了又该怎么办
    日期:2024-03-24 点击:16次

    申请执行也会“过期”!是否过期,过期了又该怎么办本案执行依据确立的债权人为小林,债务人为小黄。小林向第三人小张主张债权、小张同意代小黄还款的情形,均不属于申请执行时效中止、中断的事由。故小黄提出的异议,于法有据,应予支持,裁定不予执行小林申请的执行案件。

  • 蔡明晓与蔡双玲等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案
    日期:2024-03-23 点击:14次

    蔡明晓与蔡双玲等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案申请执行人的债权为普通债权,依法应按照其债权占案涉九个申请参与分配债权数额的比例受偿。申请执行人主张按照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由其优先足额受偿,与法律规定不符,本院不予采纳。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的五年内,执行法院应当每六个月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一次被执行人的财产
    日期:2024-02-26 点击:12次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的五年内,执行法院应当每六个月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一次被执行人的财产

  • 借款合同无效,担保人还要承担责任吗?
    日期:2024-02-08 点击:19次

    借款合同无效,担保人还要承担责任吗?保证合同是所涉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具有从属性,当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时,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作为从合同的保证合同亦属无效,但保证合同无效并不必然导致保证人无需承担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主合同无效导致第三人提供的担保合同无效的,应当区分两种情形确定保证人的赔偿责任,一种是保证人并无过错,此种情形下保证人无需承担赔偿责任;一种是保证人具有过错,此时保证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但所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 公证债权文书上的名字非本人所签, 是否可以申请不予执行公证债权文书?
    日期:2024-02-06 点击:23次

    公证债权文书上的名字非本人所签, 是否可以申请不予执行公证债权文书?法院经审查认为,林某香主张债权文书公证书所依据的合同中其签名非本人签署,也从未委托代理人到场公证,并提交鉴定报告予以证实。申请执行人某二手车交易有限公司及临沂市兰山区公证处均提供不出其到场公证的证据,因此公证处公证时存在被执行人未到场且未委托代理人到场办理公证的严重违反法定公证程序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七十八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被执行人林某香申请不予执行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中关于其本人作为被执行人的部分,应予支持。

  • 债务加入与债务转移的区别认定
    日期:2024-02-05 点击:25次

    债务加入与债务转移的区别认定债务加入,又被称为“并存的债务承担”,即第三人加入债务中,作为新债务人和原债务人向债权人负有连带债务。债务转移,又被称为“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不改变债务的内容,债务人将债务全部或者部分地转移给第三人。债务加入与债务转移之间的区别在于,债务转移中,原则上原债务人不再作为债务人,而由第三人作为债务人;但债务加入中,第三人和原债务人一起对债权人负有连带债务。

  • 债权人可通过这11种诉讼来扩大执行范围
    日期:2024-02-05 点击:17次

    债权人可通过这11种诉讼来扩大执行范围有恶意抵押的可以撤销,即:债务人有多个普通债权人的,在清偿债务时,债务人与其中一个债权人恶意串通,将其全部或者部分财产抵押给该债权人,因此丧失了履行其他债务的能力,损害了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受损害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抵押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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