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律师事务所 旗下网站 
飞跃-北京债务纠纷律师网
 

专业领域 >> 企业借贷纠纷

借款方已构成非法集资类犯罪的情况下,其与自然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日期:2018-03-10 来源:债务纠纷律师网 作者:借贷纠纷律师 阅读:352次 [字体: ] 背景色:        

借款方已构成非法集资类犯罪的情况下,其与自然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在借款方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者集资诈骗等罪的情况下,其与自然人订立的借款合同是否有效,存在争议。在司法实践中,有些法院倾向于认定借款合同无效,认为借款人已构成犯罪,合同则当然无效。但是,最高法的倾向性司法观点认为,在此类借贷合同纠纷中,违反强制性规定的仅为借款人一方,认定合同无效并不有利于相应强制性规定的规范目的的实现,并且认定合同无效反而有利于犯罪的借款人,因此应当认定合同有效。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652571727。


 
13691255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