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律师事务所 旗下 飞跃 网站 
飞跃-北京债务纠纷律师网
 

经典判例

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必然涉及对合同效力的审查,因此反诉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请求已被本诉包含,无须独立提出,该请求不构成反诉请求

日期:2023-12-17 来源:| 作者:| 阅读:0次 [字体: ] 背景色:        

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必然涉及对合同效力的审查,因此反诉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请求已被本诉包含,无须独立提出,该请求不构成反诉请求。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案 案号:(2019)最高法民终1812号

平安德成公司(本诉原告、反诉被告)

金盛集团公司(本诉被告、反诉原告)

华联集团公司(本诉被告)

本诉请求:基于《合作框架协议》请求判决华联集团公司偿还贷款本金、逾期利息等,金盛集团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反诉请求:请求确认《合作框架协议》无效。

法院观点(摘录):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必然涉及对合同效力的审查,因此金盛集团公司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请求已被本诉包含,无须独立提出,故金盛集团公司该项请求不构成反诉请求…平安德成公司在本案中提起要求被告承担合同责任的诉讼请求,金盛集团公司认为合同无效不应承担责任,可以作为抗辩理由提出,人民法院应当审查。金盛集团公司是本案被告,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享有陈述观点,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等诉讼权利,人民法院不受理其要求确认合同无效的反诉请求,并不会导致其诉讼权利无法行使或相关事实不能全面审查的结果。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652571727。


 
13691255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