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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案说法

审判实践中,如何区分公务借款和私人借款?

日期:2018-03-17 来源:网 作者:网 阅读:341次 [字体: ] 背景色:        

审判实践中,如何区分公务借款和私人借款?

审判实践中,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区分公务借款与私人借款:

1.形式上的审批程序。公务借款须依照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进行操作, 一般流程为:借款人先填写借款单,然后经本部门主管签字同意、财务主管复核、单位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审批,再交到财务会计记账做凭证,最后出纳根据复核后的记账凭证,向借款人支付备用金,同时借款人须在记账凭证上签字。大额借款须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准备备用金。个人借款一般比较自由,审批程序上没有公务借款严格,只需员工向公司领导请示并经过同意后,由员工向出纳出具私人借条,出纳就会将钱款交付给借款人员工,私人借款有时不经过财务会计,只在出纳那里以私人借条换现金,出纳将借条视为现金保管。

2.款项的用途。公务借款在多数情况下是基于执行公务行为,如差旅费、办公费、通讯费等,有些像招待费、公关费等特殊费用还有职务限制。正常情况下公务借款后经过报销程序便无其他纠纷,但当员工违背公司意愿强行离职后,公司可能会以员工提供的发票不符合财务规定拒绝签字,或者拖延,此时,员工就无法进行正常的报销程序。员工私人借款主要是用于自身生活所需,或者自身经营活动所需,并无职务行为性质的限制。

3.借款金额和还款期限有所不同。公务借款一般根据公务开支需要而确定金额,私人借款一般不超过其半个月工资额,超过时要有担保人;公务借款一般不注明还款期限,私人借款往往限定借款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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