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律师事务所 旗下 飞跃 网站 
飞跃-北京债务纠纷律师网
 

专业领域 >> 民间借贷纠纷 >> 借贷常识

常见法律知识之借贷纠纷篇

日期:2023-04-04 来源:| 作者:| 阅读:0次 [字体: ] 背景色:        

常见法律知识之借贷纠纷篇

80. 什么是民间借贷,与金融借款有什么区别?

民间借贷是各类非金融机构法人和组织及其分支机构、自然人相互之间通过书面或口头协议,约定借款及相关权利权利义务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民间借贷与金融借款的区别主要表现为:后者的出借主体是特殊主体,是国家授权允许经营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

81. 借据、收据、欠条有什么区别?

借据:一般是由借款人书写并签字盖章的债权凭证,表明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内容一般记载借款人、出借人、借款数额、借期、利息、借款时间等。收据:表明收到他人交来的钱款的凭证。欠条:民间借贷关系中的欠条一般是借款人单方向出借人出具,用以表明所借款项、借期、利息等内容的凭证。与借款合同、借据等不同,欠条所表明的欠款内容可以 是当事人之间的借款关系,也可以是当事人之间基于其他基础法律关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同时,对债权人而言,如果借条、借款合同未约定还款时间,则一般不用担心超过诉讼时效;但如果持有的是欠条,则可能从欠条落款日期起算诉讼时效。

82. 自然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但并未实际出借,合同是否成立?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在借款人实际收到借款时,借款合同才成立,仅仅签订了借款合同,但未实际出借时,合同尚未成立。

83. 借款合同成立之后就生效了吗?

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大多数时候,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是同时发生的。在没有法定无效情形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下,借款合同成立之时亦为生效之时。

84. 民间借贷的最高利率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 2019 年 8 月 20 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652571727。


 
13691255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