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账催收
楚云霞、李董鹏与李高峰、赵美珍等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该宅基地西院三层楼房经法院判决为原告、被告共有、共同使用,原、被告对房屋一直未进行分割或确定各自的份额。李志和签订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安置补偿内容现未实际履行完毕,原告楚云霞、李董鹏要求对原、被告共有的房产所分得的拆迁安置房及补偿款进行分割于法无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