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借款合法性的举证责任分配
——关某诉王某、高某借款合同纠纷案
(入库编号2023-16-2-103-017)
【裁判要旨】因赌博产生的债务不受法律保护,在审理被告抗辩称其所欠债务为赌债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过程中,可通过举证责任分配对债务性质进行审查。原告应当证明其与被告借款事实的存在及款项的实际交付,还应证明该借贷关系合法有效。被告反驳借款为赌博债务,并证明达到引起合理怀疑的程度时,原告还应就借款形成的时间、地点、经过、借款资金来源及资金交付方式、约定的借款用途、还款期限、还款方式、利息、在场人等有关细节进行详细说明帮助法官予以准确认定。
【关联索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80条(本案适用的是1999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11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9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