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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判例

银行应自行承担因未及时划扣保证金所造成的损失

日期:2023-12-01 来源:| 作者:| 阅读:0次 [字体: ] 背景色:        

银行应自行承担因未及时划扣保证金所造成的损失

裁判要旨:

担保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代偿的,银行有权直接从担保人开立的保证金专用账户内扣划贷款本息。银行以行使自己选择权为由怠于行使该权利,导致借款人和担保人负担的利息及逾期罚息增加,属于自行扩大的损失,依法应由其自行承担。

本案案号:(2019)豫0202民初1757号,(2020)豫02民终1245号

案例编写人: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侯慧玲高新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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