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双方对逾期利息和违约金的表述不明确,导致两者难以区分的,应当如何认定?
例如借贷双方在借贷合同中约定“若借款人不能及时还款,则每逾期一日,按照……的利率向出借人支付逾期违约金”,其中既有利率的表述,又有违约金的提法。
在此情形下,虽然名称为逾期违约金,但明确约定了利率和按照逾期天数每天支付的数额,其形式和性质上更接近逾期利息,故不宜认定为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