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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案说法

反担保人的诉讼地位如何确定

日期:2018-05-11 来源:北京债务纠纷律师网 作者:北京债务纠纷律师网 阅读:365次 [字体: ] 背景色:        

反担保人的诉讼地位如何确定?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保证人为了使自己的保证责任履行后能够得到偿还保障,可要求主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其所作保证提供反担保。在保证人参加诉讼时,反担保人是否也需要参加诉讼?虽然从理论上讲,反担保人并不享有对债权人的抗辩权,但若没有参加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诉讼,反担保人就不能真正了解案件的诉讼情形,尤其是在债务人及保证人抗辩不利,乃至于虚假抗辩时,反担保人将失去对其有利的抗辩机会。所以在实践当中,如果征得各方当事人同意,可以将反担保人作为第三人追加到诉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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